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甍先生主持,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金诺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诺转债”(债券代码:123069)已于2021年4月22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期间, 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行使“金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1年11月8日提前赎回全部“金诺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含税)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董事会认为,公司行使“金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金诺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