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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会议,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类型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141400
股东大会4400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 日期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四董事会第2021-1-8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意见;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第四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4-25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第四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4-25一、关于续聘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董2021-6-3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独立
事会第七次会议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意见
第四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6-3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8-26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第四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10-12一、关于提前赎回“金诺转债”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第四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12-21一、《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并主持相关会议,对公司审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检查及网络交流、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投资者权益。

3.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对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小军

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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