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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2-016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金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高,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金,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降低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低于实时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遵循锁定收益,规避风险的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结售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将会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维护公司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金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金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对维护公司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金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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