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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因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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