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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一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4、《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前赎回“金诺转债”的议案》。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1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内控机制健全,2021年相关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

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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