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审议的议案已提交本人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几年的审计服务过程中,独立、 公正、专业,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龙超 李小军 刘海兰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