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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0号”文同意注册,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11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2022年11月30日签署了《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世纪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国泰君安变更为世纪证券,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世纪证券完成,保荐代表人由国泰君安委派的孟庆虎、陈海庭变更为世纪证券委派的许光、刘建宏。公司对国泰君安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世纪证券: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人民币,业务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许光: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亚太实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亚太实业重大资产购买、亚太实业重大资产出售、名家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科创新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刘建宏: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和负责世家装饰、能新科等挂牌项目,主持完成了“17鑫海债”、“18新际可续期债”、“21紫梅债”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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