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9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7,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28,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071,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
月
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5001890246号验资报告。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19.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16,637.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3,483,34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800242005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2016年4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年
月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458.13万元出资。根据上述议案,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存款余额 | 备注 |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4000029329200601184 | 180,000,000.00 | - | 注销 |
建设银行蛇口支行 | 44250100000400000180 | 34,581,300.00 | - | 注销 |
华夏银行布吉支行 | 10862000000974874 | 12,490,000.00 | - | 注销 |
合计 | 227,071,300.00 | -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5月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8年
月
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7月30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账号5840000010120100442609)利息款已转入4000029329200638564户内,公司对上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予以注销。
2021年1月22日,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账号20000025502200025163259)利息款已转入1314020609300038948户内,公司对上述专户予以注销。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存款余额[注2] | 备注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5840000010120100431377 | 550,000,000.00 | 260,479.27 |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5840000010120100442740 | 113,483,344.32 | 63,136.97 |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 5840000010120100442609 | 200,000,000.00 | - | 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南山支行 | 4000029329200638564 | - | 2,245,708.74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 银行理财专户 | - | 10,078,854.98 | |
北京银行深圳梅林支行 | 银行理财专户 | - | - | 注销 |
合计 | 863,483,344.32 | 12,648,179.96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资金总额86,740.67万元,存款余额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57.15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附件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2016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南油大道西海岸大厦17层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荔源商务大厦。
、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和2018年6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5.5亿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汉中兴元生态旅游示范区亮化工程项目以及满足其他照明工程业务的资金需求,鉴于公司后又陆续签订了新的照明工程合同,同时原先已经签订合同有部分项目由于设计方案调整、主体项目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照明工程竣工日期推后,进而使得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放缓,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公司新签照明工程合同的工期,公司拟变更原照明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28,666.46万元变更20,000.00万元用于公司现有新签合同的照明工程项目。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
月
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鉴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业主单位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双方终止了合作协议。且公司目前照明工程项目在手订单增长较快,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原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资金10,762.34万元(含截至2019年3月1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公司现有的照明工程项目。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
月
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公司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使用范围进行变更,将剩余未投入的21,087.33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公司于2019年
月
日之后签署的所有照明工程项目。
3、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9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原实施地点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该项目实际开始时间推迟,晚于原计划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
月
日。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
月
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原募投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和满足现时需要,继续投入该项目的必要性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为支持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将“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的4,107.2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3月28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鉴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业主单位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双方终止了合作协议,且公司目前照明工程项目在手订单增长较快,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原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资金10,762.34万元(含截至2019年
月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公司现有的照明工程项目。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
月
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原募投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和满足现时需要,继续投入该项目的必要性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为支持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将“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的4,107.2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13,778.21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13,326.23万元,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451.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6]G15001890279号”鉴证报告。2018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378.51万元置换截至2018年
月
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13,693.71万元,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684.80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8]G18002420061号”鉴证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10,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7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18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20亿元,到期赎回1.00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2,000.00万元。
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90亿元,到期赎回1.60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5,000.00万元。
2020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00亿元,到期赎回
1.50亿元,截止2020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情形。2021年1-6月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000.00万元,截止2021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1,0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和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未约定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是与自有资金共同产生工程项目效益,无法区分各自的经济效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该项目的效益未做出承诺,无需单独核算效益。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通过引进设计和研发人才、采购设计软硬件设施和研发设备、建设展示与体验中心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设计水平和照明产品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需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
照明工程施工业务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业务,施工各环节需占用大量资金,资金实力直接决定了照明工程企业的施工规模和成长状况,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区域拓展能力,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未约定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是与自有资金共同产生工程项目效益,无法区分各自的经济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通过补充运营资金保障合同能源管理募投项目的实施,旨在提升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例,实现公司业务产业链的完善。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和增强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未约定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是与自有资金共同产生工程项目效益,无法区分各自的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支持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未对应投资项目,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公司承诺效益和实际效益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差额 |
2018年 | 1,150.20 | -89.00 | -1,239.20 |
2019年 | 1,150.20 | -539.29 | -1,689.49 |
2020年 | 1,150.20 | -832.64 | -1,982.84 |
2021年1-6月 | 575.10 | -375.19 | -950.29 |
合计 | 4,025.70 | -1836.12 | -5861.82 |
公司2018年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系:项目主体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销售策略调整失败,致使外贸出口及内销订单均不达预期,订单量不足;同时,六安名家汇固定成本的逐年上升,致使2018年经营成果为负数。
公司2019年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系:宏观经济调整,致使照明工程行业受影响。目前以文化旅游夜景照明为代表的城市文化照明引领行业潮流,同时政府通过加强引导行业标准建设来促进行业的整合和企业的优胜劣汰,传统的照明工程不能完全满足现行行业要求,市场趋于饱和;同时,照明工程行业市场进入门槛低,竞争力度大。公司2020年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系:疫情爆发以来,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一方面公司一季度基本处于停工停业状态,导致年度产能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各地疫情反复使工程项目建设进程受到影响,现场工作停滞期间较长,行业内照明工程项目对照明产品需求量普遍降低,六安内销订单减少明显,致使2020年度经营成果为负数。公司2021年1-6月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系上半年包含春节期间,各地工程项目春节期间停工时间较长,影响产品销售;照明行业竞争加剧,为了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及长期战略规划,开发客户资源,公司采用薄利多销的营销模式,上半年新开发的客户毛利较低,致使2021年度1-6月经营成果为负数。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经逐项核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I: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22,707.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桀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
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合计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已票计使用募棠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棠资金总额:
2016年:
2017年:
22,755.34
22,755.34
19,915.32
2,840.02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票计投资额
单位;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投实际投资金与券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资金额额投资金额的差
笳
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8,013.49
13.49
3,458.133,458.133,458.13 3,458.133,458.133,477.84
19.71
1,249.001,249.001,249.001,249.001,249.001,264.01
15.01
22,707.1322,707.13 22,707.1322,707.1322,707.1322,755.34
48.21
人民币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30日
注I:公司首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系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萤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资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资人:
附件2: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券栠资金净额:
86,348.33
变更用途的荽棠资金总额:
55,956.96变更用途的萎集资金总额比例:
6480%投资项目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注l]
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
项目LED呆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
LED呆观艺术灯具研发
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注2]
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注
]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已絮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菜资金总额: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1-6月:
单位:
86,740 67
86,740.6741,674.42
6,039.1417,929.8321,097.28券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券集资金紧计投资额荽栠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金额金额55,000.0065,762.3466,602 7920,000.0015,892 71 15,345 7811,348.33
684.80
684.80
4,107.29 4,107.2986,348.33 86,447.1486,740.67
募集前承诺投资券集后承诺投金额资金额55,000.0065,762.3420,000.0015,892.7111,348.33
684.80
4,107.2986,348.3382,339.85
实际孜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与弄粲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貊
66,602.79840 4515,345.78 -546 93684 804,107.2986,740.67 293.53
人民币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不适用
2021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注I:公司于2019年3月II日第三届萤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千变更部分券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变更
原用千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的募粲资金使用计划,将剩余资金10,762.34万元(含截至2019年3月II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公司现有的照明工程项目。
注2: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萤辜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年
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千变更部分募栠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对原募投项目"LED呆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的投入,截至2021年3月1日,将账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后的4,107.29万元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注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107.29万元千2021年4月25日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董亭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贡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贡人: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I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
录近三年实际效益
利用率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2018 2019 2020
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
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资金[注I]六安名家汇光电产业园
不适用
达产后年平均净利润
-89.00-539.29-832.64建设项目为1,150.20万元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
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项目[注
]注I:
照明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未约定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是与自有资金共同产生工程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2: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公司萤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累计实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效益
2021年1-6月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75.19 -1,836.12否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I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
利用率
承诺效益项目名称2018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LED泵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
年新增销佬收入约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31,200.00万元、净利不适用
淮约1Q 下子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注I:研发设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需单独核算效益。注2: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尚未达产。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2019202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未约定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而是与自有资金共同产生工程项目效益,无法区分各自的经济效益。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投资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党。
公司茨享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贲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紧计实现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21年1-6月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会计机构负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