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苏奥传感股票代码:300507
信息义务披露人:李宏庆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48号股份变更性质: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减持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李宏庆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2021年7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奥传感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披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宏庆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苏奥传感、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李宏庆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长期居住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48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7年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持公司股份;2021年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被动稀释或被动增加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苏奥传感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848,000股,占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43.2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1,950,44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6.7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16年4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从50,000,000股增加至66,67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28,848,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3.27%。
(2)2017年5月24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总股本增加至120,006,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至51,926,400股,持股比例不变。
(3)2017年11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76,100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4,0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
(4)2018年5月,公司实施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了2,226,000股股票,总股本增至122,232,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4.18%。
(5)2019年1月,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预留股份的授予,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份110,000股,总股本增至122,342,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4.14%。
(6)2019年5月13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22,3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总股本增加至220,215,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至97,204,500股,持股比例不变。
(7)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由于被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并注销129,600
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220,215,600股减至220,086,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4.17%。
(8)2020年6月1号,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20,0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增加至308,120,4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至136,086,300股,持股比例不变。
(9)2020年11月5日,公司回购注销了股权激励股份1,850,688股,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306,269,71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4.43%。
(10)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21,700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9,96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3%。
(11)2021年6月1号,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306,269,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增加至428,777,59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至181,950,440股,持股比例不变。
(12)2021年7月27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5,927,971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494,705,567.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6.78%。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增持、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 权益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数量 | 权益变动比例 |
李宏庆 | 大宗交易增持 | 2017.11.21 | +2,397,890 | +1.73% |
李宏庆 | 被动稀释 | 2018.3-2019.3 | 0 | -0.86% |
李宏庆 | 被动增加 | 2019.9-2020.1 | 0 | +0.29% |
李宏庆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1.2.26-3.2 | -6,121,700 | -2.00% |
李宏庆 | 被动稀释 | 2021.7.27 | 0 | -5.65% |
合计 | -6.49% |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市公司上市至今因主动增持、减持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等原因,累计的股份变动比例达到 6.49%。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宏庆 | 合计持有股份 | 28,848,000 | 43.27% | 181,950,440 | 36.78% |
其中:有限售股份 | 28,848,000 | 43.27% | 142,890,615 | 28.88% | |
无限售股份 | 0 | 0% | 39,059,825 | 7.90%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权益变动方式
1、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李宏庆所持股份被动稀释;
3、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李宏庆所持股份比例变动;
4、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李宏庆所持股份被动稀释。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苏奥传感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81,950,4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6.7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56,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0.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2%。
伍、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李宏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明确认识及信心,锁定期满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如确需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121,70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注1) |
李宏庆 | 大宗交易 | 2021-02-26 | 8.79 | 3,050,000 | 0.99585% |
李宏庆 | 大宗交易 | 2021-03-01 | 8.88 | 2,181,700 | 0.71235% |
李宏庆 | 大宗交易 | 2021-03-02 | 9.14 | 890,000 | 0.29059% |
合计 | 6,121,700 | 1.99879% |
注1:总股本为减持当时的公司的总股本306,269,712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以上文件备置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2021 年7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扬州 |
股票简称 | 苏奥传感 | 股票代码 | 3005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宏庆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4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8,848,000 持股比例:43.2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723,810 变动比例:6.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信息义务披露人李宏庆先生于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121,700股。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 期: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