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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奥传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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