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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美星: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037
         2017 年 10 月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德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01,907,312.40              1,125,031,142.39                           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7,721,758.58                    578,824,047.89                       -0.1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9,619,227.85                      24.52%          375,273,085.06                 8.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28,756.94                   18.16%           34,897,710.69                -8.5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297,846.49                   79.20%           30,942,301.94                -1.0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8,029,830.10             1,255.8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14.29%                     0.44              -18.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14.29%                     0.44              -18.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22%                     6.06%               -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952.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32,025.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57,942.5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838,487.7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0,998.6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3,955,408.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54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德平              境内自然人            33.00%         26,400,000        26,400,000 质押                    4,476,000
何云涛              境内自然人            26.40%         21,120,000        21,120,000
张家港德运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6.60%          5,280,000         5,280,000
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汇寅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0%          3,600,000          900,000 质押                     2,100,000
心(有限合伙)
海得汇金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2%          2,175,400
资江阴有限公司
上海海得泽广投
资管理中心(普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5%          1,400,000
通合伙)
华芳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1%           726,311
限公司
孙广玉              境内自然人             0.39%           312,500
孙玉兴              境内自然人             0.27%           214,958
周玉财              境内自然人             0.19%           1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汇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                                          2,175,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75,400
上海海得泽广投资管理中心(普通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合伙)
华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26,311 人民币普通股            726,311
孙广玉                                                                  3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2,500
#孙玉兴                                                                 214,958 人民币普通股            214,958
周玉财                                                                  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范克俭                                                                  14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900
黄莉琴                                                                  12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800
#洪樵                                                                   121,211 人民币普通股            121,211
                                何德平、何云涛系父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德平持有张家港德运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资咨询有限公司 54.5%的股份。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
说明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孙玉兴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账户持有 214,958 股,实际合计持有 214,958 股;洪樵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
(如有)                        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1,211 股,实际合计持有
                                121,21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0.00           200,000.00      -100.00%       票据背书转让所致
      预付款项             45,065,362.68     22,108,172.59      103.84%       采购订单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067,767.26    110,011,704.99      -96.30%       上期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在建工程              4,445,567.92      1,683,660.92      164.04%       本期与客户湖北稻花香实施债务重
                                                                              组,收到湖北稻花香尚未办理产权的
                                                                              商品房抵债所致
       应付票据            85,361,551.57    63,569,721.56        34.28%       采购订单增加,用于支付供应商的票
                                                                              据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3,543,155.00     5,440,333.54       -34.87%       由于采购订单的增加,导致本期进项
                                                                              税大于销项税,本期应交增值税存在
                                                                              待抵扣增值税所致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22,835.57     1,791,250.22        85.50%       本期对应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
                                                                              花税等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
      销售费用             37,541,313.70    27,205,432.30        37.99%       本期的运输费较上年同期较大增加所
                                                                              致
      财务费用              2,701,466.20    -1,395,583.67      -293.57%       本期汇兑损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
                                                                              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6,750,942.51     3,101,954.55       117.64%       本期销售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对应
                                                                              的应收款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2,471,494.59     6,299,825.97       -60.77%       本期政府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
                                                                              减少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084,573.76     6,244,149.85      125.56%        本期出口退税返还较上年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4,185,734.54     6,964,458.86      -39.90%        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
      有关的现金                                                              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146,393,706.96   13,287,340.57      1001.75%       本期购置运营管理用办公场地所致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付的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何
                                                    德平、何云涛及德运咨询各减持
                                 何德平;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
                                 何云涛;
                                                    总股本的 5%且不超过 400 万股;
                                 张家港
                                           股份限售 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或本 2016 年 04               正常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德运投                                                           长期
                                           承诺     公司在减持新美星股份时,将以 月 25 日                 中
                                 资咨询
                                                    市价且不低于新美星上一会计
                                 有限公
                                                    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司
                                                    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公司股
                                                    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
                                                    司发出相关公告;(4)在公司上
                                                    市后 3 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
                                                    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
                                                    个月,并按照《江苏新美星包装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股价稳定的预案》(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情况\"之\"九、(二)关于稳定股
                      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部分)增
                      持公司股份。其将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相关规
                      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
                      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
                      关决议投赞成票。(5)何德平及
                      何云涛作出的承诺在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
                      效,不因其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上海汇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寅投资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中心(有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增
限合
                      资公司之日(2012 年 8 月 3 日)
伙);海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得汇金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创业投
           股份限售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2012 年 08                正常履行
资江阴                                                              长期
           承诺       股份。公司股东上海汇寅承诺: 月 03 日                中
有限公
                      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
司;上海
                      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减持价
海得泽
                      格参照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
广投资
                      将不超过公司股票发行后所持
管理中
                      公司股份的 75%;减持公司股份
心(普通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
合伙)
                      发出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建
                      锋、王德辉及褚兴安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何建锋;               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正常履行
王德辉;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                    长期
           承诺                                        月 25 日            中
褚兴安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何德平、何云涛承诺:
                     锁定期结束后,本人若仍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何德平;
                     的公司股份。如其所持公司股票
何云涛;
                     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张家港
          股份减持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       2016 年 04          正常履行
德运投                                                           长期
          承诺       行价,何德平、何云涛及德运咨 月 25 日              中
资咨询
                     询各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
有限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5%且不超过
司
                     400 万股;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本人或本公司在减持新美星股
                     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新美星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
                     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
                     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何德平先生、何
                     云涛先生以及公司股东德运咨
                     询,分别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
                     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
何德平;              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新美星包
          关于同业
何云涛;              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竞争、关
张家港               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
          联交易、                                  2016 年 04          正常履行
德运投               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本承                长期
          资金占用                                  月 25 日            中
资咨询               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
          方面的承
有限公               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
          诺
司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
                     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
                     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
                     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
                     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江苏
                     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美星造
                   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
                   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
                   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
                   求,公司特制订预案如下:\"一、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
                   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
                   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
                   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
何德平;
                   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
何云涛;
                   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
张家港
                   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
德运投
                   的具体措施(一)公司回购 1、
资咨询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
有限公
                   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司;陈红;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
褚兴安; IPO 稳定                                   2016 年 04          正常履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长期
何建锋; 股价承诺                                   月 25 日            中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
何洁波;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
王德辉;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江苏新
                   条件。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
美星包
                   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
装机械
                   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
股份有
                   票。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
限公司
                   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公司前三大股东承诺就该
                   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
                   成票。本预案所述前三大股东,
                   是指何德平、何云涛和张家港德
                   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公司
                   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
                   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
                   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2)公司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
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3)公司
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
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
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
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
宜。(二)前三大股东增持 1、下
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前三大
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
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
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
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
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
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
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
次被触发。2、前三大股东承诺
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对公司
股份进行同比例增持,且单次增
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500 万
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前三大
股东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
担连带责任。(三)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
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
前三大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
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
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
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
每股净资产值;(2)前三大股东
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发。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
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30%,但不
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年度的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公
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
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
任。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
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
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
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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