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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股票代码:300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徐海江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方大大厦6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名称: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楼40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6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海江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长春京达、京达投资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金冠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上市公司5.00%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徐海江

姓名徐海江性别
国籍中国曾用名
身份证号码220125********0033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方大大厦603室
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长春京达(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05-15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海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593368926G
注册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楼408室
经营范围投资理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春京达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徐海江25.94%
2徐海峰6.49%
3丁晓明3.89%
4张本山3.89%
5钟占林2.59%
6何平2.59%
7于洪卫2.59%
8王刚2.59%
9李一松2.59%
10侯大艳2.59%
11徐志明2.59%
12李晓芳2.59%
13其他26位小股东39.07%
合计100.00%

徐海江先生持有长春京达25.94%的股权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长春京达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海关失信企业及其

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徐海江先生已于2019年1月18日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公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徐海江先生及京达投资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2,973,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00%。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必要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6,907,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763,4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2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海江大宗交易2019年8月26日5.102,000,0000.227%
竞价交易2019年9月2日-9月20日5.8776,774,9200.767%
竞价交易2019年9月30日9.11380,0000.043%
竞价交易2019年10月8日8.60300,0000.034%
竞价交易2019年12月30日-12月31日6.562,110,0000.239%
竞价交易2020年1月8日-1月9日7.186,718,7610.761%
大宗交易2020年1月10日6.8218,510,0000.964%
竞价交易2020年4月17日5.330,0000.003%
竞价交易2020年6月16日4.6738,767,6420.993%
竞价交易2020年6月18日4.5731,1490.004%
大宗交易2020年6月19日4.154,970,0000.563%
大宗交易2020年6月24日42,593,3000.294%
京达投资竞价交易2020年2月18日5.70958,5000.109%
合计:44,144,2725.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徐海江合计持股数112,156,46912.70%68,970,6977.81%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2,156,46912.70%68,970,6977.81%
限售流通股00.00%00.00%
京达投资合计持股数4,751,2330.54%3,792,7330.43%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751,2330.54%3,792,7330.43%
限售流通股00.00%00.00%
合计合计持股数116,907,70213.24%72,763,4308.24%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6,907,70213.24%72,763,4308.24%
限售流通股00.0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2,763,430股,其中14,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海江竞价交易2019年12月30日-12月31日6.562,110,0000.239%
竞价交易2020年1月8日-1月9日7.186,718,7610.761%
大宗交易2020年1月10日6.8218,510,0000.964%
竞价交易2020年4月17日5.330,0000.003%
竞价交易2020年6月16日4.6738,767,6420.993%
竞价交易2020年6月18日4.5731,1490.004%
大宗交易2020年6月19日4.154,970,0000.563%
大宗交易2020年6月24日42,593,3000.294%
京达投资竞价交易2020年2月18日5.70958,5000.10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主要办公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海江

签名:

日期:2020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名:

徐海江

日期:2020年6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股票代码300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海江、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方大大厦603室、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劳动力培训中心办公楼40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16,907,702 持股比例:13.2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44,144,272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72,763,430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持股比例: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海江

签名:

日期:2020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长春市京达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名:

徐海江

日期:2020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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