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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

1、 公司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85%股权及湖州金冠85%股权,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58,395.00万元、11,557.64万元摘牌受让辽源鸿图85%股权及湖州金冠85%股权。

2、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源鸿图”)85%股权及湖州金冠鸿图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州金冠”)85%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9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21日在洛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现挂牌期已满,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58,395.00万元、11,557.64万元摘牌受让辽源鸿图85%股权及湖州金冠85%股权。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与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经核查,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住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状元红路经八路交叉口古都集团大楼3楼353c区;

(四)法定代表人:陈锦波;

(五)注册资本:8,000万元;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2MA9FGLYH7E;

(七)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八)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充电桩的建设、销售及运营管理服务;停车场车库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停车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清洁服务;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交通安全设施、仪器仪表、汽车、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九)股东及持股比例:洛阳市老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

(十)其他关系: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十一)交易对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十二)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成立不满一年,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9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中“二、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辽源鸿图)

1、交易主体

甲方(转让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辽源鸿图8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1”)

3、交易方式

甲方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确定乙方为标的股权1的受让方,乙方向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标的股权1转让对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转让和受让标的股权1,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

4、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8,395.00万元。

5、支付方式

鉴于乙方已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379.63万元,本协议生效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乙方应对剩余价款的支付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6、股权交割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标的股权1交割过户至乙方名下。

7、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间辽源鸿图产生的损益均归属乙方。过渡期指定价基准日(2020年7

月31日)的次日起至标的股权1转让交割日。

8、交易税费和成本承担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股权1所涉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对于有争议的发生成本双方协商予以承担。

9、其他重要事项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辽源鸿图提供的担保在该等担保到期后不再展期。

在完成挂牌转让交易的12个月内,辽源鸿图应当向甲方归还所欠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借款本金与利息;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应当按银行同期利率、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利息。

(二)《股权转让协议》(湖州金冠)

1、交易主体

甲方(转让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湖州金冠8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2”)

3、交易方式

甲方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确定乙方为标的股权2的受让方,乙方向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标的股权2转让对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转让和受让标的股权2,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

4、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557.64万元。

5、支付方式

鉴于乙方已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66.82万元,本协议生效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乙方应对剩余价款的支付提供甲

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6、股权交割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标的股权2交割过户至乙方名下。

7、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间湖州金冠产生的损益均归属乙方。过渡期指定价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的次日起至标的股权2转让交割日。

8、交易税费和成本承担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股权2所涉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对于有争议的发生成本双方协商予以承担。

9、其他重要事项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湖州金冠提供的担保在该等担保到期后不再展期。

在完成挂牌转让交易的12个月内,湖州金冠应当向甲方归还所欠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借款本金与利息;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应当按银行同期利率、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利息。

注: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述两份《股权转让协议》的首期付款分别不得低于各自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0%,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辽源鸿图及湖州金冠的全部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除外)均由洛阳金城智慧云联科技有限公司提名。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资金回笼,提振公司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后,辽源鸿图及湖州金冠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成交结果尚处在公示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辽源鸿图)

2、《股权转让协议》(湖州金冠)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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