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
持有公司股份45,131,1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51%)的股东余荣琳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1,282,797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63%,即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22,993,6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6%)的股东诸焕诚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5,748,402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34%,即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的书面通知,截至2019年9月12日,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已过半。余荣琳先生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9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诸焕诚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余荣琳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余荣琳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5日 | 8.41 | 670,500 | 0.1562 |
2019年7月26日 | 8.42 | 352,200 | 0.0821 | ||
2019年7月29日 | 8.34 | 379,200 | 0.0883 | ||
2019年7月30日 | 8.47 | 1,366,500 | 0.3184 | ||
2019年9月10日 | 8.33 | 900,000 | 0.2097 | ||
2019年9月11日 | 8.34 | 365,100 | 0.0851 | ||
2019年9月12日 | 8.24 | 255,000 | 0.0594 | ||
合计 | 4,288,500 | 0.9991 |
注:如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诸焕诚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诸焕诚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余荣琳 | 合计持有股份 | 45,131,189 | 10.51 | 40,842,689 | 9.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282,797 | 2.63 | 6,994,297 | 1.63 | |
高管锁定股份 | 33,848,392 | 7.89 | 33,848,392 | 7.89 | |
诸焕诚 | 合计持有股份 | 22,993,610 | 5.36 | 22,993,610 | 5.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48,403 | 1.34 | 5,748,403 | 1.34 | |
高管锁定股份 | 17,245,207 | 4.02 | 17,245,207 | 4.02 |
注:如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综合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股东余荣琳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9.52%,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4、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本公告日,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余荣琳先生、诸焕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