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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胡西安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胡西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行为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现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60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金池、票据池、资产池等业务。本次审议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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