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中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自然人孔祥玉、何爱斌、孔诗尧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格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本公司出资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孔祥玉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8%;何爱斌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8%;孔诗尧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