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讨论,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自然人孔祥玉、何爱斌、孔诗尧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格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本公司出资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孔祥玉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8%;何爱斌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8%;孔诗尧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
监事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液态食品智能包装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系列,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