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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8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54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7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2、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0《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7月29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07

联系人:冉婷

联系电话:027-87028626

联系传真:027-8702837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婷

联系电话:027-87028626

联系传真:027-87028378

电子邮箱:haiod_dsh@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07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 7 月 2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17”,投票简称“海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说明:在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号码持股数量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注:

1、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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