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盛讯达: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6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告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0)、《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41),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告9月15日15:00~2019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9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25楼2501公司会议室。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于明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7名,代表股份45,671,5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303%。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5,669,5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28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告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5,66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1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66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1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艾、叶芽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告

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