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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8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公告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3-093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新注册地址的自贸区政策,快速融入当地发展,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华景”)配合新增贸易业务。元亨华景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针对品种为黑色系、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能源、农产品等。为降低上述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元亨华景拟按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2、 交易品种:与元亨华景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期货及衍生品品种,包括黑色系、有色金属、能源、农产品等。

3、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远期、期权、收益互换、场外期权、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4、 交易场所:场内交易仅限于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对手方仅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5、 交易金额: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风险提示:元亨华景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不以逐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期货及衍

生品交易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元亨华景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 交易目的: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迁址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为充分利用公司新注册地址的自贸区政策,快速融入当地发展,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元亨华景配合新增贸易业务。元亨华景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针对品种为黑色系、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能源、农产品等。为降低上述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元亨华景拟按经营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2、 交易品种:与元亨华景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期货及衍生品品种,包括黑色系、有色金属、能源、农产品等。

3、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远期、期权、收益互换、场外期权、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

4、 交易场所:场内交易仅限于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场外交易对手方仅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5、 交易金额:根据元亨华景经营情况及业务需求情况,元亨华景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 交易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交易风险分析

元亨华景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以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为目标,但同时由于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特性,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 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子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 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

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当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 政策风险:如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4、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 技术风险:由于不可控因素和不可预测的故障,如系统、网络、通讯等造成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目前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 合理设置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进行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 元亨华景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元亨华景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及衍生品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元亨华景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公告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规划,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头寸规模,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 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四、 审议程序

本次元亨华景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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