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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孙筑平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孙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2019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900,706.1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90,070.62元后,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84,510,635.55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65,450,623.44元及本报告期内直接计入权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收益480,000.00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2,441,258.99元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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