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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不将其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与目前整体市场环境,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司自审议本次事项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 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说明

1、终止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全部自筹。自公司公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由于激励对象自有资金有限,需通过多种渠道自行筹款,在目前融资较为困难的大环境之下,激励对象资金筹措有难度。因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2、后续措施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公司终止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向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亦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之配套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由于激励对象存在融资困难,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筹措相应的认购款项。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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