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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2

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5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剔除回购专用专户后的总股本119,529,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剔除回购专用专户后的总股本119,529,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故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0,000股调整为1,12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80,730,992股的0.622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4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3名。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3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等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公告了《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7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4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6月26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9年7月22日。

7、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26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7月22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批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批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第一个批次,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235,336.77元(其中无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8,787,706.76元(其中无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此,相比于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24.59%,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本期解除限售的3名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9年度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S≥80,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S≥8080>S≥7070>S≥6060>S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100%80%6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3名。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80,730,992股的0.622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4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剩余未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1陈 今总裁7537.537.50.2075%
2王 岩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7537.537.50.2075%
3杜长森副总裁7537.537.50.2075%
合计225112.5112.50.6225%

备注:激励对象中公司总裁、财务总监陈今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岩先生以及副总裁杜长森先生,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证券类别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63,427,66035.10%-1,125,00062,302,66034.47%
二、无限售流通股117,303,33264.90%1,125,000118,428,33265.53%
三、股份总数180,730,992100%0180,730,992100%

备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及比例,已扣除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股份405,000股。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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