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辰安科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李群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01,407,266.52

1,339,928,478.09

1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32,424,433.88

870,073,166.89

7.17%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7,282,782.62

99.64%

501,212,880.84

9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364,562.78

225.81%

80,902,388.79

4,92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2,702,770.65

331.69%

72,382,872.46

1,58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1,678,532.36

16.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8

股)

200.00%

0.56

5,5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8

股)

200.00%

0.56

5,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

181.37%

8.97%

4,385.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170.31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92,271.03

主要系稳岗补贴、自主创新奖励、高新技术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042,386.22

主要系银行保本理财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5,772.86

主要系对外公益捐赠。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90,832.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2,365.4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519,516.33

合计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62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20.12%

数量

28,973,077

28,973,077

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2.97%

18,681,921

质押

11,800,000

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2.30%

17,705,76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8.44%

12,150,000

12,150,000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6.75%

9,720,000

薛兴义 境内自然人 1.50%

2,160,000

杨云松 境内自然人 1.50%

2,160,000

岳建明 境内自然人 0.88%

1,260,359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0.82%

1,181,849

薛海鹏 境内自然人 0.75%

1,08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69%

999,94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8,681,921

数量

人民币普通股

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 17,705,768

18,681,921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 9,720,000

17,705,768

人民币普通股

薛兴义 2,160,000

9,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云松 2,160,000

2,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岳建明 1,260,359

2,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81,849

1,260,359

人民币普通股

薛海鹏 1,080,000

1,181,84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99,940

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64,000

999,940

人民币普通股

李甄荣 756,820

9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6,8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和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0.12%和8.44%的股份,清控创投与同方股份均为清华大学控制的公司;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轩辕集团”)持有公司

的股份,薛兴义持有公司1.50%

的股份,薛兴义系轩辕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持有

轩辕集团25.13%的股权,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为”)持有公司6.75%的股份,薛海鹏持有公司0.75%的股份,薛海鹏系上海瑞为执行董事,同时持有上海瑞为60%

下简称“辰源世纪”)持有公司12.30%的股份,辰源世纪执行董事袁宏永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甄荣持有公司0.53%

的股份,袁宏永与李甄荣系夫妻关系。除以上关系外,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轩辕集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3,000,000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5,681,921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18,681,921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分析

项目期末金额年初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57,335,364.90

30,760,227.29

86.39% 主要系项目材料采购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 33,077,354.31

15,890,627.48

108.16%

主要系项目履约和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存货 327,816,257.03

191,211,048.36

71.44% 主要系正在执行的项目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 134,246,239.63

258,395,514.85

-48.05% 主要系银行保本理财购回所致。长期股权投资 9,281,716.14

3,473,953.76

167.18%

主要系缴纳清创网御(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及合肥紫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无形资产 43,088,081.49

27,205,879.65

58.38%

主要系专利购买和研发项目转无形资产所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9,846,427.37

114,102,910.21

66.38% 主要系项目采购增加所致。预收款项 115,350,606.33

78,857,557.76

46.28% 主要系实施项目增加所致。应付职工薪酬 16,845,129.84

37,300,704.29

-54.84% 主要系支付年终奖所致。应交税费 17,517,158.90

36,455,464.92

-51.95% 主要系支付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87,675.88

-81,202.32

207.97% 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变动分析

项目

2018

项目

1-9

2017

1-9

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 501,212,880.84

变动原因

253,229,495.86

97.93%

主要系销售合同增加、实施效率提高所致。

营业成本 201,587,366.16

114,341,681.40

76.30%

主要系验收项目增加导致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3,293,037.64

1,108,882.03

196.97%

主要系销售增加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66,751,053.30

43,551,105.65

53.27%

主要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场人员增加所致。研发费用 42,697,204.10

31,695,461.97

34.71% 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财务费用 -2,074,260.35

2,691,191.29

-177.08%

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和银行手续费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 7,913,191.83

4,293,832.02

84.29%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投资收益 7,350,148.60

5,017,195.87

46.50%

主要系银行保本理财收益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6,170.31

342,172.96

-101.80%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所致。其他收益 12,266,678.06

5,915,868.27

107.35%

主要系本期结项验收的课题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33,779.74

2,587,719.51

-98.69%

主要系本期创新补贴和贴息款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199,552.60

1,139,890.16

-82.49%

主要系对外公益性捐赠略有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 18,428,881.53

2,254,093.34

717.57% 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8,560,700.65

192,532,063.53

153.76% 主要系项目款项收回增加所致。收到的税费返还 691,315.03

3,601,575.24

-80.81% 主要系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少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0,879,639.04

114,309,755.22

101.98% 主要系项目实施采购增加所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196,455,591.11

143,800,936.82

36.62% 主要系员工数量增加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 70,322,626.37

43,666,232.32

61.05%

主要系收入增加导致税费增加所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419,405.40

99,062,196.90

55.88%

主要系差旅、办公等支出增加及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300.00

735,000.00

-99.96%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579,796.00

-100.00% 主要系贷款贴息减少所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883,301.37

-100.00%

主要系为发行证券而支付的审计、咨询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成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5、2017-022)。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8月18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566,211股,买入均价为39.67元/股,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2018年8月18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截至2018年9月5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2,566,211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0),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安哥拉公共安全一体化平台项目应用系统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合同》正常履行,第三方测试已结束,第一阶段的交付已进入后期。

3、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4日、2017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截至本报告期末,《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市政桥梁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专项及公共系统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公路桥梁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供水管网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标段燃气管网及相邻地下空间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热力管网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排水、中水管网专项合同书》均正常履行,已全面进入深化实施阶段,各专项软件系统应用已发挥作用,数据工程建设随着应用深入和前端施工同步推进。

4、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3),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海关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合同》正常履行,部分系统正在开发实施中,部分系统处于需求分析阶段。

5、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税务信息安全与管理系统项目合同》正常履行,部分系统已经交付,部分系统正在设计开发中。

6、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093)。因前述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098)。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发布有关事项进展公告。2018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交易相关文件。2018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及《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6日开市起复牌。2018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截至2018年6月23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各方均已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备案或批复。2018年6月2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2018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依法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额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权激励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

2017年01月1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 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陇清;梁光华;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吴鹏;袁宏永

其他承诺

为了寻求与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本人自愿参与公司推行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

1、本人作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

本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

2017年01月1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披露文件中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3、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未公告的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股份限售承诺

本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在锁定期内若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锁定安排。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不以拆借、占用或由辰安科技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辰安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避免与辰安科技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不以任何形式要求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4、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支持辰安科技及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其下属子公

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5

对于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辰安科技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辰安科技利益。6

本公司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辰安科技的合法权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辰安科技合法权益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自愿赔偿由

此对辰安科技造成的一切损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辰安科技股东/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亦不从事可能损害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利益的活动。3、如违反以上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承诺,本公司

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辰安科技造成的所有损失。4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辰安科技股东/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辰安科技的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辰安科技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将在辰安科技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辰安科技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辰安科技。3

在作为辰安科技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辰安科技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利益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遇到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辰安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5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为辰安科技股东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不可变更或

撤销。"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在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辰安科技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袁宏永现任辰安科技副董事长、总裁,范维澄现任辰安科技董事,苏国锋现任辰安科技执行副总裁;袁宏永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辰源世纪")21.67%的出资份额,范维澄持有辰源世纪4.48%的出资份额,苏国锋持有辰源世纪3.52%的出资份额,辰源世纪持有辰安科技12.30%的股份;袁宏永之配偶李甄荣持有辰安科技0.53%的股份,范维澄之配偶肖贤琦持有辰安科技0.51%的股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份,苏国锋之

配偶武晓燕持有辰安科技0.22%的股份。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影响的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并避免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会利用自身作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或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3、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辰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以公允价格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损害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认本承诺书

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科大立安、辰安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截至目前应当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次交易

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龙;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证所提供的

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4、本人保证,《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5

本人承诺,若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截至目前应当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国锋 其他承诺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或者重大遗

漏。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辰安科技及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及声明,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提供了截至目前应当提供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息,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要求,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若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将不会越权干预辰安科技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辰安科技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监管机构按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公司作出相关行政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辰安科技或者辰安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龙;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辰安科技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辰安科技的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辰安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如公布辰安科技股权激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励的行权条

件,将与辰安科技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2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龙;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1、本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及未履行承诺,本人最近5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律处分。3、

本人不存在任何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苏国锋 其他承诺

"1、本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及未履行承诺,本人最近5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3、本人不存在任何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袁宏永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科大立安的股份均系本人真实、合法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次交易前,本人担任辰安科技副董事长、总裁,并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21.67%的出资份额,本人配偶李甄荣持有辰安科技0.53%的股份。除此以外,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辰安科技、辰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为本次交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易提供财务

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本人与科大立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4、本人与科大立安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5、本人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6、本人最近5年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7、本人将采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本人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

范维澄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科大立安的股份均系本人真实、合法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次交易前,本人担任辰安科技董事,并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4.48%的出资份额,本人配偶肖贤琦持有辰安科技0.51%的股份。除此以外,本人及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本人的关联

方与辰安科技、辰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未向辰安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本人与科大立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5、本人与科大立安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6、本人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7、本人最近5年无证券市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失信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8、本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本人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

苏国锋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科大立安的股份均系本人真实、合法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次交易前,本人担任辰安科技执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行副总裁,并

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3.52%的出资份额,本人配偶武晓燕持有辰安科技0.22%的股份。除此以外,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辰安科技、辰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未向辰安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本人与科大立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5、本人与科大立安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6、本人最近5年无重大违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法行为或者

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7、本人最近5年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8、本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本人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 致辰安科技

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将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依法对科大立安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合法持有科大立安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代持等情形,不代表其他主体利益,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权利,未被任

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司法冻结等使该等权利受到限制的约束,并保证上述状态可持续至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3、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放弃对科大立安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购权。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不存在任何业已发生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转让科大立安股权的限制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诉讼、仲裁、科大立安公司章程或内部文件。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根据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要求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无虚假记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保证对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前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述锁定期满

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

(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如本公司未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履行承诺,本

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中咨顺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履行完毕

安徽昆冈创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承诺,本合伙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履行完毕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陈涛;刘奕;申世飞;疏学明;薛兴义;杨锐;岳建明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履行完毕

陈涛;梁光华;孙占辉;薛海鹏;杨云松

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本人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股票价格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李甄荣;武晓燕;肖贤琦

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配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配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配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配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配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定期届满后

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保证不会因本人配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诺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来五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需求,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5%

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方股份有股份减持承"

,且转让价
未来五年内,

2016年07月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限公司 诺 如确因自身

经济需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5%

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6日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德兴市

股份减持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辰源世纪科

贸有限公司;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

(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事项的,减持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保证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辰安科技”

的现有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辰安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保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证自身及控

制下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辰安科技所从事的现有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向业务与辰安科技所生产的现有产品或所从事的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将不采用代销、特约经销、指定代理商等形式经营销售其他商家生产的与辰安科技产品的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现有业务有

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4

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辰安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清华大学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我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不会直接从事经营活动。2、我校承诺,不支持、不批准我校下属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它经济活动,不以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联营,或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它经济活动。3、我校承诺将促使我校下属的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除发行人以

外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对发行人已经进行建设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

清华大学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我校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减少和规范我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在与发行人进行关联交易时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保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辰安科技及其下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属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辰安科技利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承诺

"如果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一、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一)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二)触发条件:

1、回购义务触发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且非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内的情况时,则触发本公司在符合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回购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回购义务触发条件”

定措施实施期为前次股份回购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其后六个月。 2、触发条件的监测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回购义务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本公司应发布公告提示公司将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以稳定股价。3、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应于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制定股份回

购方案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 股份回购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本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本公司将在启动上述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三)停止条件: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本公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司可中止实

施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回购义务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二、发行人稳定股价的措施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方式、要约方

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回购价格区间参考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并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但不高于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5、本公司如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同时出具将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承诺

"自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当出现发行人股票连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况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如发行人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发行人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

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发行人应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发行人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公司采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取措施稳定

股价。 本公司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公司将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1%

发行人总股本的2%。 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盘价均高于

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公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本公司增持义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务触发当年

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期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陇清;梁光华;路江涌;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IPO稳定股价承诺

"自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当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况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如发行人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发行人未能

按照已公布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

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发行人应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发行人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人采取措施稳定股价。 本人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司,包括但不

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将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平均薪酬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发条件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再次得到满

足,则本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公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本人履行承诺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本人保证不

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以及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行完毕或相

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陇清;梁光华;路江涌;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承诺事项,积

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格进行调整

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辰安科其他承诺"北京辰安科2016年07月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技股份有限

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公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新股。 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

26日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权计算公式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公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新股。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基准经前复

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权计算的发

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辰安科技的利益,切实履行对辰安科技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涌;吕游;毛青

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657,569.69

期初余额

321,759,011.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03,964,570.53

318,204,613.06

其中:应收票据 615,500.00

1,789,924.40

应收账款 403,349,070.53

316,414,688.66

预付款项 57,335,364.90

30,760,227.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33,077,354.31

15,890,627.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7,816,257.03

191,211,048.3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4,246,239.63

258,395,514.85

流动资产合计 1,277,097,356.09

1,136,221,042.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281,716.14

3,473,953.7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6,377,083.44

130,584,502.0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3,088,081.49

27,205,879.65

开发支出 22,687,380.27

21,342,248.16

商誉 469,402.50

469,402.50

长期待摊费用 7,671,569.50

6,777,819.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734,677.09

13,853,630.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4,309,910.43

203,707,435.95

资产总计 1,501,407,266.52

1,339,928,478.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8,298,389.50

67,4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9,846,427.37

114,102,910.21

预收款项 115,350,606.33

78,857,557.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6,845,129.84

37,300,704.29

应交税费 17,517,158.90

36,455,464.92

其他应付款 8,093,492.15

7,994,092.0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5,951,204.09

342,150,729.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6,079,125.00

6,079,125.00

递延收益 50,312,804.75

51,424,122.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391,929.75

57,503,247.55

负债合计 482,343,133.84

399,653,976.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4,000,000.00

14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03,654,578.53

403,654,578.5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7,675.88

-81,202.3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332,681.56

14,332,681.5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0,349,497.91

308,167,10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32,424,433.88

870,073,166.89

少数股东权益 86,639,698.80

70,201,334.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9,064,132.68

940,274,501.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01,407,266.52

1,339,928,478.09

法定代表人: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群英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8,205,441.63

期初余额

156,996,765.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9,498,080.62

152,349,743.39

其中:应收票据 370,000.00

1,142,000.00

应收账款 219,128,080.62

151,207,743.39

预付款项 45,302,908.17

15,364,210.70

其他应收款 36,908,150.64

22,988,425.31

存货 164,328,984.33

106,519,052.5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9,341,956.34

25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43,585,521.73

709,218,197.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5,865,353.47

63,346,116.5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8,834,000.25

114,996,838.4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0,353,109.81

22,894,785.59

开发支出 23,045,809.14

23,930,962.6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0.00

51,11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04,224.20

4,752,441.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非流动资产合计 253,802,496.87

229,972,255.50

资产总计 997,388,018.60

939,190,453.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8,298,389.50

58,44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3,455,614.28

102,283,356.79

预收款项 80,878,805.68

48,522,084.57

应付职工薪酬 9,123,942.28

17,446,754.43

应交税费 1,091,967.65

5,981,723.11

其他应付款 25,341,866.87

5,063,370.2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98,190,586.26

237,737,289.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5,269,643.36

47,017,445.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269,643.36

47,017,445.22

负债合计 343,460,229.62

284,754,734.3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4,000,000.00

14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资本公积 400,218,780.44

400,218,780.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9,877.11

-109,877.1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332,681.56

14,332,681.56

未分配利润 95,486,204.09

95,994,133.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3,927,788.98

654,435,71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7,388,018.60

939,190,453.17

、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7,282,782.62

上期发生额

103,828,156.28

其中:营业收入 207,282,782.62

103,828,156.2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7,534,946.65

96,880,674.82

其中:营业成本 91,312,677.89

41,693,345.6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865,801.18

320,974.21

销售费用 25,198,098.31

17,582,996.20

管理费用 37,416,522.18

25,739,005.65

研发费用 15,786,948.04

9,570,249.09

财务费用 -2,658,100.77

1,319,656.41

其中:利息费用 509,429.37

768,990.29

利息收入 -1,747,301.07

-155,689.32

资产减值损失 9,612,999.82

654,447.60

加:其他收益 9,872,962.90

737,289.0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386,353.39

2,247,060.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5,483.90

-50,763.4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84,690.5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007,152.26

9,847,140.51

加:营业外收入 5,612.46

1,515,756.76

减:营业外支出 1,027.25

354,857.7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011,737.47

11,008,039.51

减:所得税费用 6,466,541.05

930,581.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545,196.42

10,077,457.8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545,196.42

10,077,457.8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364,562.78

8,092,029.34

少数股东损益 9,180,633.64

1,985,428.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84,889.76

-76,056.8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3,667.32

-53,758.1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13,667.32

-53,758.1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13,667.32

-53,758.1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1,222.44

-22,298.67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830,086.18

10,001,40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6,578,230.10

8,038,271.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251,856.08

1,963,129.8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

0.06

法定代表人: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群英

、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4,877,563.93

上期发生额

66,762,698.50

减:营业成本 31,874,619.05

32,340,385.31

税金及附加 64,394.17

274,616.36

销售费用 17,076,633.06

14,060,100.73

管理费用 23,516,547.46

13,295,713.79

研发费用 9,367,865.09

4,962,918.88

财务费用 409,025.53

979,788.95

其中:利息费用 507,797.46

768,990.29

利息收入 -280,535.48

-127,090.59

资产减值损失 4,996,696.19

1,855,315.19

加:其他收益 8,498,112.68

715,75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04,345.75

2,297,824.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4,199.72

130,639.6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425,758.19

2,007,433.35

加:营业外收入 117.44

1,327,986.73

减:营业外支出 278.86

0.2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25,919.61

3,335,419.86

减:所得税费用 -749,667.00

-1,294,583.0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676,252.61

4,630,002.8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676,252.61

4,630,002.8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13,137.8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13,137.8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13,137.85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676,252.61

4,643,140.7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二)稀释每股收益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01,212,880.84

上期发生额

253,229,495.86

其中:营业收入 501,212,880.84

253,229,495.8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02,119,531.44

260,674,498.27

其中:营业成本 201,587,366.16

114,341,681.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3,293,037.64

1,108,882.03

销售费用 66,751,053.30

43,551,105.65

管理费用 81,951,938.76

62,992,343.91

研发费用 42,697,204.10

31,695,461.97

财务费用 -2,074,260.35

2,691,191.29

其中:利息费用 1,432,349.15

2,026,291.00

利息收入 -2,267,312.64

-1,100,325.02

资产减值损失 7,913,191.83

4,293,832.02

加:其他收益 12,266,678.06

5,915,868.2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50,148.60

5,017,195.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7,762.38

-349,737.5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6,170.31

342,172.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8,704,005.75

3,830,234.69

加:营业外收入 33,779.74

2,587,719.51

减:营业外支出 199,552.60

1,139,890.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8,538,232.89

5,278,064.04

减:所得税费用 18,428,881.53

2,254,093.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0,109,351.36

3,023,970.7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0,109,351.36

3,023,970.7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902,388.79

1,611,044.63

少数股东损益 19,206,962.57

1,412,926.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25,170.93

-9,102.5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8,878.20

-17,567.1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8,878.20

-17,567.1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8,878.20

-17,567.1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56,292.73

8,464.6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0,334,522.29

3,014,868.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1,071,266.99

1,593,477.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263,255.30

1,421,390.6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6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6

0.01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75,973,322.38

上期发生额

177,007,584.58

减:营业成本 72,304,573.20

95,912,122.65

税金及附加 1,222,623.13

970,835.25

销售费用 47,834,068.78

31,621,028.50

管理费用 51,876,016.46

38,312,724.18

研发费用 18,165,377.26

12,771,950.77

财务费用 917,001.41

660,213.74

其中:利息费用 1,277,595.43

1,778,788.71

利息收入 -597,424.44

-1,032,917.13

资产减值损失 6,346,879.84

4,696,736.92

加:其他收益 10,054,599.92

3,542,394.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145,330.59

5,185,530.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19,236.88

-181,403.0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429,950.9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506,712.81

1,219,848.02

加:营业外收入 279.23

1,362,985.73

减:营业外支出 192,978.97

300,000.2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314,013.07

2,282,833.5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减:所得税费用 -898,057.06

-1,761,515.2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12,070.13

4,044,348.8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12,070.13

4,044,348.8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42,960.9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42,960.9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42,960.92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212,070.13

4,001,387.8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上期发生额

488,560,700.65

192,532,063.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1,315.03

3,601,575.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46,713.88

71,306,952.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0,398,729.56

267,440,590.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0,879,639.04

114,309,755.2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6,455,591.11

143,800,936.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322,626.37

43,666,232.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419,405.40

99,062,196.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2,077,261.92

400,839,121.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78,532.36

-133,398,530.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00.00

735,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228,635.53

1,331,994,282.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4,228,935.53

1,332,729,282.0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840,140.76

16,340,987.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500,000.00

6,256,888.87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0,651,985.67

1,326,289,99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1,992,126.43

1,348,887,87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36,809.10

-16,158,592.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298,389.50

83,8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579,79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298,389.50

84,379,79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7,940,000.00

54,164,161.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867,391.07

22,109,624.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824,890.92

3,501,917.9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883,301.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807,391.07

78,157,08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09,001.57

6,222,708.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41,657.03

6,093.2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09,067.80

-143,328,320.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6,879,170.67

530,571,711.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5,370,102.87

387,243,391.01

、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上期发生额

149,976,888.48

91,023,705.8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收到的税费返还 368,060.56

1,717,765.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947,912.79

23,862,467.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292,861.83

116,603,939.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870,111.00

102,794,759.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071,565.42

82,624,145.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944,025.49

18,717,846.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043,794.05

48,262,984.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8,929,495.96

252,399,737.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36,634.13

-135,795,797.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583,707.49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735,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228,635.53

1,357,809,479.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6,812,343.02

1,358,544,479.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446,190.45

7,476,808.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

6,256,888.8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9,751,985.67

1,351,689,99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6,198,176.12

1,365,423,69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614,166.90

-6,879,215.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298,389.50

72,8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579,79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298,389.50

73,379,79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8,440,000.00

43,392,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012,420.93

17,778,788.7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2,1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452,420.93

63,301,28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031.43

10,078,507.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1,112.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76,498.66

-132,595,393.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020,210.31

473,736,682.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843,711.65

341,141,288.42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2018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