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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辰安科技: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李群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元)177,909,620.2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103,629,196.42

7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00,518.74

9,207,604.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33,394.80

77.19%

6,585,302.23

-

79.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3,057,908.89

-33,293,839.09

-419.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

0.06

-

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

0.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6%

83.33%

1.05%

-0.8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2,280,957,463.7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2,127,601,471.96

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39,887,419.35

1,274,703,465.26

12.96%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不适用。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155,091,759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 否

/

股)

0.01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83,963.84

主要系自主创新政策政府补助。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278.55

减:所得税影响额209,054.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18,064.42

合计767,123.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1,608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19.19%

数量

28,973,077

28,973,077

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2.37%

18,681,921

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1.73%

17,705,76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8.05%

12,150,000

12,150,000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6.44%

9,720,000

薛兴义 境内自然人1.43%

2,160,000

杨云松 境内自然人1.43%

2,160,000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1.00%

1,511,339

1,511,339

合肥敦勤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0.95%

1,428,571

1,428,571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0.91%

1,377,18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0.86%

1,295,433

1,295,433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681,921

数量

人民币普通股18,681,921

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17,705,768

人民币普通股17,705,768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9,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9,720,000

薛兴义2,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2,160,000

杨云松2,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2,160,0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377,180

人民币普通股1,377,180

岳建明1,221,959

人民币普通股1,221,959

薛海鹏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1,08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59,309

人民币普通股959,3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24,280

人民币普通股924,2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00,018

人民币普通股900,01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及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

股份”)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9.19%和8.05%的股份。清控创投与同方股份均受清华大学控制。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轩辕集团”)持有公司12.37%

薛兴义持有公司1.43%的股份,薛兴义系轩辕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持有轩辕集团25.13%的股权。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为”)持有公司6.44%的股份,薛海鹏持有公司0.72%的股份,薛海鹏系上海瑞为执行董事,同时持有上海瑞为60%的股权,薛兴义与薛海鹏系叔侄关系。除以上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轩辕集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000,0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681,921股,实际合计持有18,681,921股。股东上海瑞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20,0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1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9,720,0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8,973,077

拟解除限售日期

28,973,077

首发前机构限售股

2019/7/26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2,150,000

12,150,000

首发前机构限售股

2019/7/26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11,339

1,511,339

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2020/1/17合肥敦勤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28,571

1,428,571

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2022/1/17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95,433

1,295,433

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2020/1/17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4,453

634,453

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2020/1/17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

540,623

540,623

首发后机构限售股

2022/1/17刘炳海

370,517

370,517

首发后自然人限售股

2020/1/17袁宏永

267,973

267,973

首发后自然人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

监高限售规定范维澄

241,758

241,758

首发后自然人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

监高限售规定陈涛127,571

127,571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离职

后限售规定孙占辉119,570

119,570

高管锁定股

执行董监高离职

后限售规定梁光华62,083

62,083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

监高限售规定

苏国锋

160,626

160,626

首发后自然人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吴鹏1,500

1,500

高管锁定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徐伟、许军、黄玉奇、王清安、唐庆龙、朱萍、刘旭、张昆、倪永良、王大军、张国锋、王芳、莫均、柳振华、

任有为、吴世龙、

杨孝宾、方斌、

蒋维共27位自然人

常永波、许志敏、储玉兰、吴国强、

550,632

550,632

首发后自然人限售股

2020/1/17

合计41,433,801

7,001,925

48,435,72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化及原因

项目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本期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126,174,688.1555,614,290.11126.87%主要系本期实施项目增加导致项目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705,078.901,821,381.25

-

61.29%主要系本期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37,201,456.32
20,009,943.7285.91%主要是缴纳新增参股公司辰安天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所致。
开发支出8,136,463.86

-

23,385,502.4965.21%主要是本期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预收款项189,742,278.60
130,264,917.9745.66%主要系本期新签合同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6,252,623.47

-

66,315,006.8260.41%主要是本期支付年终奖所致。
其他应付款13,997,160.42

-

25,165,978.2344.38%主要系课题专项收款外拨所致。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及原因

项目期末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本期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77,909,620.29103,629,196.4271.68%主要系本期验收项目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74,648,126.2147,878,174.6555.91%主要系本期验收项目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27,528,060.1817,298,334.2159.14%主要系公司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人工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33,081,636.0022,833,513.8244.88%主要系公司日常费用及人工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16,148,126.136,554,182.77146.38%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533,678.04431,870.90255.12%主要系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3,616,070.39

-

32,

41,742.82718.95%主要系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3,007,049.28718,748.02318.37%主要系本期专项课题收益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708,487.402,663,113.02

-

126.60%主要系本期银行保本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1,160,489.38

-

2,471,147.3553.04%主要系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化及原因

项目期末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本期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4,612,202.79
133,476,243.9530.82%主要系项目收款增加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1,089,668.20
140,834.26673.72%主要系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074,848.37
15,232,491.50123.70%主要系承兑汇票保证金到期收回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9,925,043.82
55,877,082.78204.11%主要系实施项目采购付款增加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4,632,171.50
74,749,925.2766.73%主要系员工数量增加及并购科大立安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719,482.90
34,053,808.10116.48%主要系并购科大立安和课题专项收款外拨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5,941,040.03100.00%主要系本期无银行保本理财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5,458,804.78
3,882,889.2540.59%主要系本期购建无形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7,000,000.00-100%主要是缴纳新增参股公司辰安天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0,000,000.00100.00%主要系本期无银行保本理财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7,799,978.20
-100.00%主要系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100.00%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信用贷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215,715.16

-

49,940,000.0049.51%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93,068.78
524,705.52127.38%主要系本期银行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909,620.2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0,518.7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增幅;同时,报告期内实施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大量增加,人工成本大幅提升。

公司项目验收与回款周期受客户结构、业务季节性特点等因素影响较大,营业利润存在各季度分布不均衡、前低后高的特点,一季度主要是客户制定预算计划的阶段,随着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有序开展,后续业绩将逐步回升。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安哥拉公共安全一体化平台项目应用系统技术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开发及技术服务合同》正常履行,正在按模块稳步推进实施工作。

2、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4日、2017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截至本报告期末,《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市政桥梁专项及公共系统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公路桥梁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供水管网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标段燃气管网及相邻地下空间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6标段热力管网专项合同书》、《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5标段排水、中水管网专项合同书》均正常推进履行,已完成部分设备安装和实施工作,前端实施、数据工程和软件系统开发正在稳步推进。

3、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3),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海关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合同》正常履行,已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和需求分析,各模块开发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非洲地区某国税务信息安全与管理系统项目相关合同正常履行,已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和需求分析,各模块开发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5、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运动员村、铁人三项、定向越野安保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正常履行,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各专项硬件安装和软件系统开发正在稳步推进。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名称研发进度
拟达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研发中

平台以建设信息化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为总体目标,实现基于“三维一张图”的多层级、跨部门、机动与固定协同、扁平化的组织指挥协同。实时感知战场/现场态势、敌情我情、实时追踪、全程掌握,确保以信息流为主导的指挥流、

人防物联化疏散辅助决策平台项目基于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开拓人防领域新的市场。人防领域作为城市公共安全和国防工程、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在应急和公共安全领域产品线的成功拓展,进一步提高

公司在应急

疏散流、物资保障流协同有机运行。指挥员、指挥机关把信息优势转变为决策优势,实现迅速、准确、高效的指挥。

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该项目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利于保持公司技术的先进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延展市场范围,扩大市场规模。
人防工程智慧监管平台

研发中

项目采用物联网、BIM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集人防工程档案管

理、人防工程运行实时监测与报警、数

字化巡检、综合统计分析、领导辅助决策支持等多业务、多领域、全要素于一体的智慧人防综合信息平台。平时满足人防管理部门人防工程运维监管的需要,战时为物联化疏散辅助决策提供支撑,科学引导公众快速、有序、主动到达疏散隐蔽点,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提升人防协调指挥效能提供有力支

撑。

在服务于人防行业管理的同时,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扩大公共安全领域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大数据应用平台(

GS-BIncidents)

研发中

完成了应急预案与案例语义分析;典型灾害态势大数据模拟分析;典型灾害大数据预测分析的需求与设计工作,编码基本结束,马上进入测试阶段,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大数据分析;应用大数据分析辅助改进应急预案或SOP正式设计,编码中。

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应对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突发事件大数据应用平台,研发具体的突发事件应对与分析的大数据模型,能提升的突发事件管理与处置的智能程度和技术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平台或危机管理与应对系统的竞争力,以数据为基础提升业务效率和突发事件处置准确性,并适当扩大业务领域范围。
公共安全日常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

GS-BRoutine)

研发中

完成了大数据公共交通管理,大数据视频分析,大数据自然灾害风险研判,警情大数据分析等系统,城市生命线大数据系统、应急资源大数据系统等处于后期开发与测试中。

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能提升的视频、情报、公共交通、舆情、警情、物联网等应用的智能程度和技术水平,提升系统的竞争力,加深应用水平,拓宽应用领域。
智慧安全城市平台系列产品研发及应用推广

研发完成,

软著申请

形成无形资产,完成、完成面向智慧安全城市平台自主知识

产权基础研发产品,主要包括公共安全云平台产品体系、辰安科技GIS产品体系的发布。

N个专项架构的智慧安全城市平台,在“一网一云一图”的整体架构上,完善平台功能,构建覆盖城市生命线、安全生产、消防辅助决策、政府综合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以及智慧园区等多个领域方向和应用。

3、完成产品软件著作权的申请。

、完成智慧安全城市平台原型框架及应用推广。构建基于“一网一云一图”,加1、智慧安全城市平台系列产品研发及应用推广项目是针对公司未来在城市安全领域业务拓展需要,充分借鉴吸收原有城市综合应急平台产品体系的技术积累和成功应用经验,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等技术,升级、丰富辰安自主知识产权基础研发产品体系,构建面向城市安全运行监控、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管理、城市风险预

测预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城市综合管

2、通过智慧安全城市平台系列产品研发,一方面拓宽了公司业务领域范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技术的先进性以及产品的可复制性和智能化程度,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提升项目利润水平,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

公共安全技术能力提升系列产品研发

研发中 1、构建面向应急管理新形势的专业应

急模型体系在应急管理新形势下,积极构建面对智慧安全城市的应急管理模型体系,重点研究危化品泄露模型、火灾爆炸模型、火灾蔓延分析模型、传染病传播预测模型等,可在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中为相关突发事件的研判分析、处置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2、研发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应急

管理智能化产品体系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构建应急管理智能应用模块,重点研发突发事件智能接报系统、应急管理知识库、智能应急管理辅助决策问答系统,初步形成应用能力并进行示范应用,提升应急管理平台智能化水平。

1、面向应急管理新形势的专业应急模型是在

应急管理业务整合与新技术快速发展的条件下,为应急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与中间等突发事件应对过程,提供快速、科学、有效的决策支持工具。相关模型的研发与应用,既是对公共安全学科的发展,也是将相关技术进行产业化的良好转化手段,能够有效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产品的实用性,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的保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应急管理智能化

产品体系,能够将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应急管理领域,探索新技术在应急领域的应用模式,并帮助公司在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方面形成技术积累,提升公司在新兴技术方面的技术研发实力,在多个方面显著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与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2019

础。

年第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元)

第一名

第二名

21,330,968.00
5,560,000.00

第三名

第四名

3,725,756.08
3,410,400.00

第五名

合计

3,278,816.09
37,305,940.17

2018

年第一季度前五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元)

第一名

第二名

12,550,393.60
4,519,767.02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2,329,281.08
1,752,501.89

合计

本期供应商变化系项目变化导致,对公司未来经营无实质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2019

23,749,363.59

年第一季度前

大客户明细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元)

第一名

第二名

73,127,847.08
20,623,705.66

第三名

第四名

17,107,793.93
11,212,274.34

第五名

合计

8,989,646.99
131,061,268.00

2018

年第一季度前

大客户明细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元)

第一名

第二名

18,048,152.81
15,545,037.27

第三名

第四名

11,065,836.15
6,027,914.53

第五名

合计

5,409,797.39
56,096,738.15

本期客户变化系验收项目变化所致,对公司未来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及业务目标有序的开展工作。公司在稳固四大业务板块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新业务的拓展,全力推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运营,加大营销及客户开发力度,积极克服相关不利影响,确保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的顺利执行。

公共安全与应急平台板块,在政府、行业方面均获得新进展,签订云南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省应急平台分项目-全省政府应急值守管理系统合同、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应急平台项目;签订四川石化应急管理平台、广西石化应急管理平台等安监行业项目;环境安全方面,签订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α/β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软硬件平台项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城市安全板块,在合肥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项目一期试点成功、二期顺利实施的基础上,签订淮北市安全监管项目(一期)等项目。此外,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运动员村、铁人三项、定向越野安保及信息化建设合同,已完成设备采购,并开始第二阶段需求调研。

海外公共安全板块(含港澳台),进一步加强在拉美、非洲、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市场推广,签订援多米尼加911应急处理系统(一期)项目。

消防安全板块,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积极支撑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顺利进行,签订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消防隐患排查系统项目采购合同等消防项目。

公司在国内、海外公共安全与应急领域不断扩展,逐步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

1、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的国内业务较高程度上依赖于各级政府在公共安全与应急领域的政策导向、资源与资金的投入。如果相关政策导向、机构与机制发生重大调整,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考虑国家“十三五”期间对“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明确方向和要求,以及近两年较多行业的利好政策,国内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虽然存在,但相对较低。

2、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在2018年完成了对科大立安的并购,对应相应估值,科大立安承诺在2018、2019、2020年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及3,500万元,若科大立安未能按承诺完成业绩,则会造成公司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将会通过加强对科大立安的日常管理,在市场、技术与实施方面增强科大立安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其完成业绩承诺。

3、海外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与收入不稳定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最终用户主要为所在国或地区的政府部门,该国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领导人换届都可能对公司的海外项目签约、执行、实施、验收带来不确定性影响。海外的国家级项目由于项目金额大,执行周期长,且受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在收入的季节性、稳定性等方面较国内项目波动更大,周期更长。公司在推进海外项目时会谨慎评估客户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汇率等风险,完善在收款与资金保障方面的流程和措施,加大对公司权益的保护,尽可能降低海外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

4、季节性收入波动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各季度分布不均衡、前低后高的特点,主要受客户结构、业务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公司的最终用户以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为主,项目通常在年初制定方案设计,年中和下半年实施,年底验收,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第四季度的波动会较大影响全年的收入和利润水平。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客户类型增多,在未来三到五年,该风险将有呈下降趋势的可能。

5、研发成果市场化风险

公司以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投入和支撑基础技术研究等多种方式进行研发投入,并尽可能紧密关注市场需求,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制定与落实研发策略,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研发投入、技术与产品成果都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在市场上如期产生经营收益。发生此种情况,有可能使公司错失市场机会,加大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公司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研发,通过多维度论证,谨慎立项,有成本控制的试错,提高产品研发与市场化的成功概率,降低研发投入,有计划的规划短、中、长期产品梯队,积极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研发进度,降低新研发失败和研发成果市场化失败的风险。

6、应收账款增多的风险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规模、市场覆盖范围的扩大,客户类型的增加,加上项目本身的执行与验收周期较长,因此应收账款的账期和绝对值也可能会相应上升,并带来一定的潜在坏账风险。公司会审慎选择项目、客户和合作伙伴,将资金风险控制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合理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政策,减少应收账款增大带来的呆坏账风险。

7、经营管理和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人员增加,业务规模扩大,技术创新与产品线延长,公司经营和管理需要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如果不能及时实现管理升级、优化运管体系,或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失误,将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确定的风险。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公司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如不能在信息技术、公共安全与应急、经营管理、研发、开发等方面引进更多的人才,通过多种方式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将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与潜力。对此,公司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以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发展。

8、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存在一定的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及遭受知识产权侵害的风险。为保护知识产权,公司设有知识产权管理专员对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日常管理,并通过多种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9、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

公司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将持续在公共安全领域内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除了依靠自身资源内生增长外,也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通过并购等手段推进公司的规模发展。但对新业务的探索,可能存在受传统业务模式束缚、对新市场判断存在误差、相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做好行业研究和战略研究,谨慎决策,力求做出正确的决策,并不断通过在组织系统的优化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经营环境。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11 月 26 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6号),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2019年1月16日,公司披露《发行股份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之新增股份于2019年1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

(2)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对象为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42.30元/股,认购金额为172,999,978.20元,配售4,089,834股。

2019年3月13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9]2581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2019年3月1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9]258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3月14日,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8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999,97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69,811.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3,330,166.88元。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成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年4月12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019年01月16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9年01月26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9年02月26日 巨潮资讯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9年03月22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2019年03月26日 巨潮资讯网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2019年03月28日 巨潮资讯网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年01月1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陇清;梁光华;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吴鹏;袁宏永

其他承诺

为了寻求与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本人自愿参与公司推行的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1

、本人作为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

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

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3

第三方透露公司未公告的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2017年01月17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股份限售承诺

本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在锁定期内若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

、本人保证不向、本公司不以拆借、占

用或由辰安科技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

式挪用、侵占辰安科技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避免与辰安科技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往来。3

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4

、对于能够通过市

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支持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5

对于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辰安科技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辰安科技利益。6

、本公司保

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辰安科技的合法权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辰安科技合法权益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自愿赔偿由此对辰安科技造成的一切损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

成后,在作为辰安科技股东/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亦不从事可能损害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利益的活动。3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

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辰安科技造成的所有损失。4

为辰安科技股东/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直

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

在作为辰安科技的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将在辰安科技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辰安科技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辰安科技。3

科技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利益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遇到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辰安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

偿或补偿由此给辰安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为辰安科技股东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在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辰安科技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袁宏永现任辰安科技副董事长、总裁,范维澄现任辰安科技董事,苏国锋现任辰安科技执行副总裁;袁宏永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辰源世纪")21.67%

纪4.48%的出资份额,苏国锋持有辰源世纪3.52%的出资份额,辰源世纪持有辰安科技12.30%的股份;袁宏永之配偶李甄荣持有辰安科技0.53%的股份,范维澄之配偶肖贤琦持有辰安科技0.51%的股份,苏国锋之配偶武晓燕持有辰安科技0.22%的股份。2

、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影响的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并避免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会利用自身作为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其他第三方或优先达成交易的权利。3

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报批程序,保证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以公允价格与科大立安、辰安科技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损害科大立安、辰安科技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科大立安、辰安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截至目前应当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本公司承诺,如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

其他承诺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

、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

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鹏;薛海龙;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4

、本人保证,《北京辰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并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5

、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截至目前应当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国锋 其他承诺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本公司承诺,如
、本人保证向参与本

次交易的辰安科技及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

、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及声明,将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提供了截至目前应当提供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

问、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要求,

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若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将不会越权干预辰安科技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辰安科技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

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依法对本公司作出相关行政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辰安科技或者辰安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龙;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辰安科技

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不动用辰安科技的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辰安科技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科技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辰安科技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

处罚的情况。2

、未来如公布辰安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

大失信行为。"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

其他承诺

"1、本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龙;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

还的大额债务及未履行承诺,本人最近5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

、本人不存在任何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苏国锋 其他承诺

"1、本人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

、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的大额债务及未履行承诺,本人最近5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

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袁宏永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科大立安的股份均系本人真实、合法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

、本人不存在任何其他根据
、本次交易前,本人担任辰安科技副董事

长、总裁,并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

纪科贸有限公司21.67%

李甄荣持有辰安科技0.53%

的股份。除此以外,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辰安科技、辰安科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

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本人与科大立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4

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5、本人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6、本人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最近5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7

、本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对

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本人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

范维澄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科大立安的股份均系本人真实、合法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

并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4.48%的出资份额,本人配偶肖贤琦持有辰安科技0.51%的股份。除此以外,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辰安科技、辰安科技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

联方未向辰安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

、本人与科大立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5

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6、本人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7、本人最近5

年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8

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本人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苏国锋 其他承诺

"1、本人所持科大立安的股份均系本人真实、合法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2

、本人将采
、本次交易前,本人担任辰安科技执行副

总裁,并持有辰安科技股东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3.52%的出资份额,本人配偶武晓燕持有辰安科技0.22%的股份。除此以外,本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

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服务的各中介机构

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3

人的关联方未向辰安科技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4

、本人与科大立安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5

立安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6、本人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

违法行为的情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7、本人最近5

年无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8

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本人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辰安科技在业务、资

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

在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将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范维澄;苏国锋;袁宏永

其他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依法对科大立安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合法持有科大立安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安排、代持等

、本人将

情形,

不代表其他主体利益,且该等股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未被任何部门实施扣

押、查封、司法冻结等使该等权利受到限制的

约束,并保证上述状态可持续至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3、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放弃对科大立安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购权。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不存在任何业已发生或潜在的影响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转让科大立安股权的限制性因素,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诉讼、仲裁、科大立安公司章程或内部文件。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根据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要求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文

2018年01月19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保证对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上海瑞为铁道科技有限公司;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2

)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

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北京中咨顺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履行完毕

安徽昆冈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承诺,本合伙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履行完毕

陈涛;刘奕;申世飞;疏学明;薛兴义;杨锐;岳建明

股份限售承诺

"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2017年7月25日

履行完毕

陈涛;梁光华;孙占辉;薛海鹏;杨云松

股份限售承诺

"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李甄荣;武晓燕;肖贤琦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在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配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配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配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配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配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保证不会因本人配偶

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诺

"

职务变更、
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来五年内,

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诺

"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5%

,且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

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上海瑞为股份减持"自辰安科技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016年07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铁道科技有限公司;德兴市辰源世纪科贸有限公司;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辰安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辰安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公司研究决定减持股份,本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100%;(2

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

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月26日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保证没有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辰安科技”)所从事的现有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辰安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保证自身及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辰安科技所从事的现有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2

务与辰安科技所生产的现有产品或所从事的现

有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3

不采用代销、特约经销、指定代理商等形式经营销售其他商家生产的与辰安科技产品的现有业务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4

、本公司愿意承

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辰安科技造成的直接、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大学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我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不会直接从事经营活

动。2

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它经济活动,不以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联营,或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的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它经济活动。3

使我校下属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对发行人已经进行建设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

清华大学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我校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减少和规范我校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在与发行人

、我校承诺将促
进行关联交易时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

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保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和减少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辰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辰安科技利益。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承诺

"如果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一)预警条

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触发条件: 1、回购义务触发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且非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内的情况时,则触发本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回购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回购义务触发条件”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为前次股份回购

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其后六个月。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2、触发条件的监测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回购义务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本公司应发布公告提示公司将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以稳定股价。 3、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应于回购义务触发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进行公告。股份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

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由本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本公司将在启动上述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三)停止条件: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

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回购义务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

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回购价格区间参考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并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

东的净利润的20%,结合本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

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5

本公司如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同时出具将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承诺

"自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当

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如发行人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发行人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 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发行人应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发

行人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公司采取措施稳定股价。 本公司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

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公司将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1%,但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2%。 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本公司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

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备忘录的要求。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增持

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本公司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期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 如本公司

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陇清;梁光华;路江涌;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IPO稳定股价承诺

"自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新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的情况时,

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

(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

如发行人股份回购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或发行人未能按照已公布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时,则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增持触发条件”)。 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增持触发条件的监测。在增持触发条件满足的当日,发行人应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发行人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义务无法履行或未履行,并通知本人采取措施稳定股价。 本人承诺按以下预案采取措施稳

2016年07月26日

2019年7月25日

正常履行

定公司股价: 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10

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将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平均薪酬的50%。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发行人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人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内,如增持触发条件再次得到满足,则本人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

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可将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两个年度公司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自增持触发条件开始至本人履行承诺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以及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

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

"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陇清;梁光华;路江涌;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一)如本

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将尽快研究使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

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

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

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公开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全部新股。 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

(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本公司

说明书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

其他承诺

"

承诺,如招股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

律责任。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招股说明书

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公开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新股。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

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根据以虚假信息披露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和虚假信息披露日前二十日交易均价孰高为定价依据。其中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前复权计算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本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辰安科技的利益,切实履行对辰安科技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陈建华;陈涛;范维澄;黄全义;李敬华;李陇清;梁光华;刘碧龙;路江涌;吕游;毛青松;苏国锋;孙茂葳;孙占辉;王萍;

其他承诺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6年07月2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王忠;吴鹏;薛海鹏;于振亭;袁宏永;赵燕来;周大庆;周侠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9,877.51

募集资金总额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4.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365.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发项目

否11,800.08

11,800.

896.34

9,966.0

84.46%

2019年07月18日

9.18

10,390.

否 否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项目

否11,907.01

11,907.

789.81

10,099.

84.82%

2019年07月18日

396.2

4,223.6

否 否

与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否8,000.42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

8,000.4

308.71

6,679.2

83.49%

2019年07月18日

171.7

3,135.1

否 否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项目

否8,170

8,170

929.36

6,620.9

81.04%

2019年07月18日

否 否

-- 39,877.5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877.

2,924.22

33,365.

--

--

577.08

17,749.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39,877.51

39,877.

2,924.22

33,365.

--

--

577.08

1774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9,373.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的自筹资金22,569,373.96 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

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

金额为22,569,373.96 元。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 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408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了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3月27日,公司将1000万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中3,000

万元,存放于基本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01045300053006765账户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9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922,908.44元,加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

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76,922,908.44元,与募投项目尚未使用金额65,120,648.68元,差异金额为

11,802,259.76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影响金额为11,802,259.76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31日

单位:元

2019

项目

2018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2,599,773.46

498,955,256.7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79,104,550.00

735,378,608.60

其中:应收票据7,957,450.52

7,267,138.70

应收账款771,147,099.48

728,111,469.90

预付款项126,174,688.15

55,614,290.1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8,204,176.36

45,975,344.6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26,563,884.70

375,447,692.5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05,078.90

1,821,381.25

流动资产合计1,843,352,151.57

1,713,192,573.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7,201,456.32

20,009,943.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300,693.01

6,346,393.27

固定资产154,271,964.37

155,025,615.9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03,690,456.01

83,359,877.04

开发支出8,136,463.86

23,385,502.49

商誉89,668,668.68

89,668,668.68

长期待摊费用6,744,421.02

7,202,40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31,591,188.95

29,410,49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37,605,312.22

414,408,898.10

资产总计2,280,957,463.79

2,127,601,471.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9,038,516.80

94,254,231.9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75,446,297.78

301,925,851.53

预收款项189,742,278.60

130,264,917.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6,252,623.47

66,315,006.82

应交税费26,632,629.43

37,141,521.73

其他应付款13,997,160.42

25,165,978.2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合同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31,109,506.50

655,067,508.2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640,121.46

8,640,121.46

递延收益76,673,653.04

74,968,852.46

递延所得税负债4,236,440.69

4,322,495.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9,550,215.19

87,931,469.34

负债合计720,659,721.69

742,998,977.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55,091,759.00

151,001,92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43,355,816.60

684,362,653.5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556.43

-8,994.7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418,318.52

16,418,318.5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25,030,081.66

422,929,56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39,887,419.35

1,274,703,465.26

少数股东权益120,410,322.75

109,899,029.12

所有者权益合计1,560,297,742.10

1,384,602,49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280,957,463.79

2,127,601,471.96

法定代表人: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群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项目

2018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8,050,227.50

218,652,944.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95,431,118.48

288,374,573.76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95,431,118.48

288,374,573.76

预付款项79,521,706.08

51,699,646.68

其他应收款43,932,553.67

24,890,030.8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52,259,721.97

144,038,373.4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859,195,327.70

727,655,569.1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02,969,150.09

377,343,493.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300,693.01

6,346,393.27

固定资产104,968,204.20

104,548,534.9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0,106,913.11

59,201,846.69

开发支出8,136,463.86

23,385,502.4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9,533,295.21

8,616,137.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612,014,719.48

579,441,908.75

资产总计1,471,210,047.18

1,307,097,477.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9,500,000.00

59,448,389.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09,346,526.70

104,779,559.31

预收款项102,740,601.51

79,383,941.46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11,505,468.42

26,579,602.91

应交税费2,836,095.36

4,891,018.42

其他应付款7,385,128.53

19,064,750.5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13,313,820.52

294,147,262.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70,448,175.13

68,743,374.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0,448,175.13

68,743,374.55

负债合计383,761,995.65

362,890,636.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155,091,759.00

151,001,92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39,920,018.51

680,926,855.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85,124.39

-185,124.3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418,318.52

16,418,318.52

未分配利润76,203,079.89

96,044,866.59

所有者权益合计1,087,448,051.53

944,206,84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71,210,047.18

1,307,097,477.87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77,909,620.29

上期发生额

103,629,196.42

其中:营业收入177,909,620.29

103,629,196.4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7,618,467.91

96,158,171.82

其中:营业成本74,648,126.21

47,878,174.6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62,770.96

1,203,838.29

销售费用27,528,060.18

17,298,334.21

管理费用33,081,636.00

22,833,513.82

研发费用16,148,126.13

6,554,182.77

财务费用1,533,678.04

431,870.90

其中:利息费用1,193,068.78

524,705.52

利息收入774,056.44

204,358.10

资产减值损失13,616,070.39

-41,742.82

信用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3,007,049.28

718,748.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8,487.40

2,663,113.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08,487.40

-121,094.0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29.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585,484.35

10,852,885.64

加:营业外收入286,671.31

303,554.47

减:营业外支出

2,700.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872,155.66

11,153,740.01

减:所得税费用1,160,489.38

2,471,147.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711,666.28

8,682,592.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1,711,666.28

号填列)

8,682,592.6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0,518.74

9,207,604.44

2.少数股东损益9,611,147.54

-525,011.7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84.37

-178,262.6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38.28

-133,696.9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38.28

-133,696.9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38.28

-133,696.97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6.09

-44,565.66

七、综合收益总额11,712,250.65

8,504,33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100,957.02

9,073,907.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611,293.63

-569,577.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1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0.01

0.06

法定代表人:王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茂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群英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57,942,067.13

上期发生额

53,982,044.33

减:营业成本26,973,836.26

21,100,719.78

税金及附加678,621.38

1,002,851.53

销售费用17,915,765.23

13,049,140.91

管理费用18,203,212.97

13,450,473.26

研发费用8,582,189.97

2,116,336.58

财务费用546,544.15

363,161.89

其中:利息费用785,483.91

506,057.13

利息收入376,873.17

165,175.41

资产减值损失6,114,385.36

1,313,663.67

信用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498,637.44

734,728.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4,343.87

2,728,140.38

的投资收益

-374,343.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56,066.72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948,194.62

5,048,565.16

加:营业外收入189,250.12

54.10

减:营业外支出

2,700.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0,758,944.50

号填列)

5,045,919.16

减:所得税费用-917,157.80

804,834.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41,786.70

4,241,084.4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合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9,841,786.70

4,241,084.4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上期发生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4,612,202.79

133,476,243.9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089,668.20

140,834.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074,848.37

15,232,49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776,719.36

148,849,569.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9,925,043.82

55,877,082.7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4,632,171.50

74,749,925.27

支付的各项税费14,557,930.03

17,462,592.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719,482.90

34,053,808.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2,834,628.25

182,143,40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057,908.89

-33,293,839.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5,941,04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

575,941,040.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458,804.78

3,882,889.25

投资支付的现金17,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458,804.78

593,882,889.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58,554.78

-17,941,849.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7,799,978.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7,799,978.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215,715.16

49,9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3,068.78

524,705.5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408,783.94

50,464,705.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391,194.26

-50,464,705.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7,979.51

-12,643.2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77,289.90

-101,713,037.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9,084,895.11

316,879,170.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5,007,605.21

215,166,133.63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3,282,519.33

37,974,296.80

收到的税费返还59,856.36

2,912.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481,153.12

13,332,404.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823,528.81

51,309,613.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008,522.87

42,282,482.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815,152.40

39,690,268.41

支付的各项税费3,224,061.26

5,112,742.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484,319.54

20,050,721.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7,532,056.07

107,136,21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08,527.26

-55,826,601.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5,941,04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5,941,040.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288,304.42

3,031,264.40

投资支付的现金26,0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0,000.00

59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88,304.42

603,031,264.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88,304.42

-27,090,224.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7,799,978.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7,799,978.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948,389.50

41,4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85,483.91

506,057.1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33,873.41

41,946,057.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066,104.79

-41,946,057.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069,273.11

-124,862,882.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7,682,472.79

156,996,765.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4,751,745.90

32,133,882.85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项目

2019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8,955,256.74

498,955,256.7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35,378,608.60

735,378,608.60

其中:应收票据

7,267,138.70

7,267,138.70

应收账款

728,111,469.90

728,111,469.90

预付款项

55,614,290.11

55,614,290.1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45,975,344.66

45,975,344.6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75,447,692.50

375,447,692.50

合同资产 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21,381.25

1,821,381.25

流动资产合计

1,713,192,573.86

1,713,192,573.8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009,943.72

20,009,943.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

6,346,393.27

6,346,393.27

固定资产

155,025,615.96

155,025,615.9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无形资产

83,359,877.04

83,359,877.04

开发支出

23,385,502.49

23,385,502.49

商誉

89,668,668.68

89,668,668.68

长期待摊费用

7,202,402.75

7,202,40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10,494.19

29,410,49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4,408,898.10

414,408,898.10

资产总计

2,127,601,471.96

2,127,601,471.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4,254,231.96

94,254,231.9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01,925,851.53

301,925,851.53

预收款项

130,264,917.97

130,264,917.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66,315,006.82

66,315,006.82

应交税费

37,141,521.73

37,141,521.73

其他应付款

25,165,978.23

25,165,978.2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合同负债 不适用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5,067,508.24

655,067,508.2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8,640,121.46

8,640,121.46

递延收益

74,968,852.46

74,968,852.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22,495.42

4,322,495.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931,469.34

87,931,469.34

负债合计

742,998,977.58

742,998,977.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1,001,925.00

151,001,92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84,362,653.53

684,362,653.5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994.71

-8,994.71

盈余公积

16,418,318.52

16,418,318.5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22,929,562.92

422,929,562.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4,703,465.26

1,274,703,465.26

少数股东权益

109,899,029.12

109,899,029.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4,602,494.38

1,384,602,49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7,601,471.96

2,127,601,471.9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项目

2019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8,652,944.39

218,652,944.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88,374,573.76

288,374,573.76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88,374,573.76

288,374,573.76

预付款项

51,699,646.68

51,699,646.68

其他应收款

24,890,030.81

24,890,030.8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44,038,373.48

144,038,373.48

合同资产 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27,655,569.12

727,655,569.1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7,343,493.96

377,343,493.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

6,346,393.27

6,346,393.27

固定资产

104,548,534.93

104,548,534.9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无形资产

59,201,846.69

59,201,846.69

开发支出

23,385,502.49

23,385,502.4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16,137.41

8,616,137.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9,441,908.75

579,441,908.75

资产总计

1,307,097,477.87

1,307,097,477.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9,448,389.50

59,448,389.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4,779,559.31

104,779,559.31

预收款项

79,383,941.46

79,383,941.46

合同负债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26,579,602.91

26,579,602.91

应交税费

4,891,018.42

4,891,018.42

其他应付款

19,064,750.56

19,064,750.5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94,147,262.16

294,147,262.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8,743,374.55

68,743,374.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743,374.55

68,743,374.55

负债合计

362,890,636.71

362,890,636.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1,001,925.00

151,001,92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80,926,855.44

680,926,855.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85,124.39

185,124.39

盈余公积

16,418,318.52

16,418,318.52

未分配利润

96,044,866.59

96,044,866.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4,206,841.16

944,206,84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7,097,477.87

1,307,097,477.87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第一季度审计报告是否非标准审计报告□ 是 √ 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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