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博思致新(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少华、白瑞、李先锋、查道鹏、吴季风、侯祥钦、柯丙军、李志国合计持有的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航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6,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费用、标的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12月14日,博思软件董事会披露《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说明公司目前正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新一期审计、评估,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进展。
2021年2月1日,博思软件披露了《关于拟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方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博思软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对博思软件在本次交易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之日起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披露之日前20个交易日期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9日)的股票价格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创业板综指和软件与服务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1月4日 | 2021年1月29日 | 涨跌幅(%) |
项目 | 2021年1月4日 | 2021年1月29日 | 涨跌幅(%) |
博思软件(元/股) | 28.97 | 23.95 | -17.33% |
创业板综指 | 3,196.49 | 3,097.41 | -3.10% |
软件与服务指数 | 5,893.07 | 5,538.48 | -6.02%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情况 | -14.23% | ||
剔除行业因素影响后涨跌情况 | -11.31% |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博思软件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骘 林楠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