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补充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补充确认及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补充确认及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补充确认及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补充确认及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孙昌兴、鲍金红、鲍群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