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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6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0-027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10:00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6号C栋3楼)公司C310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蒋小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

董事会对如下子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表决如下:

(1)提名蒋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任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杨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提名何可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提名邹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上述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

董事会对如下子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表决如下:

(1)提名冷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刘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洪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股东大会审议9项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申请将相关新增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议案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决定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简历附件:

蒋小平: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97年11月任江苏电视台体育中心记者,1998年1月任江苏电视台《体坛EMAIL》制片人,2000年1月任江苏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大写真》、《江苏新时空》、《1860新闻眼》总制片人,2002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新闻中心编辑部主任,2003年4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新闻副主任兼编辑部主任,2003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卫视频道总监,2006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宣传管理部主任,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2017年12月起至今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14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蒋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87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科员,1992年5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科级干部,1997年8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8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厅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1月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2004年12月兼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中心主持工作副主任,2007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2008年1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主任,2015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党委委员,2017年9月起至今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12月起至今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金融投资中心主任。2016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任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勇: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苏州大学财经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6年7月任江苏商业专科学校会计教研室教师,1992年7月任江苏电视台财务科副科长,1996年3月任江苏电视台财务科科长,2003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盛世院线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影视中心主任,2007年7月兼任江苏广电石湫影视基地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媒中心副总裁兼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审计部(法务事务部)主任,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投资管理部主任。2016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曹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抒: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本科学历。1997年8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江苏有线电视台经济信息部策划科科长、经济信息部主任助理、《东方文化周刊》社常务副主编,2003年3月起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报刊中心主任、总编辑,兼《东方文化周刊》社社长、总编辑,2009年至2011年任江苏海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2011

年4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内容产业部副主任,2012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杨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可一: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主任编辑职称。1995年8月任江苏电视台新闻部编辑。2002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新闻中心《江苏新时空》制片人。2002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采访二部主任。2003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电新闻(对外宣传)中心电视新闻部主任助理。2007年1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电新闻(对外宣传)中心电视新闻部副主任。2011年5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网络广播电视台总监。2016年1月兼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新媒体事业部主任。2018年1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兼网络传播部主任。2020年4月起至今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宣传管理部主任兼影视文化中心主任。

何可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邹启明:男,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专业,大专学历。2011年邹启明先生加入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目前担任投资总监职务。

邹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冷凇: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副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博士,英国布鲁内尔大学传播学硕士,央视及多省市电视台特聘顾问,影视策划研发专家。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8年9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2010年12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研究室副主任。2016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冷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俊: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1986年8月至1994年1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助教、讲师,1994年2月至2001年1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讲师、副教授、法律系主任助理,2001年2月至今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公安厅公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7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洪磊: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执业会员)。曾任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培训部主任、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等职。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合伙人,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新工投资集团外部董事。

洪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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