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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冷凇先生已因个人工作原因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郑国华: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农工民主党党员,律师。曾任航天部8511研究所工程师、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现任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在单位担任的职务
郑国华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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