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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9-094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8,162.0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2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1460号文《关于核准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53,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360,049.61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16,239,950.39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2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003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存储方式截止日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4405016493360000006活期906.6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39902010010020304活期1,428.7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590009101001162活期1,997.25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8043100000000115活期3,829.43
合 计8,162.06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计的目标,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4,581.33万元,募集资金节余8,16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项目累计投入金额累计投入 金额占调整后投资总额的比例项目节余金额截止2019年6月30日累计实现的效益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7,208.007,208.006,354.8588%853.15/
2生产基地扩建项目14,159.0014,159.0012,962.1692%1,196.8472,917.34
3生产基地扩建二期项目15,575.0015,575.0012,363.0979%3,211.9116,122.55
4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4,682.004,682.002,901.2462%1,780.76/
合计41,624.0041,624.0034,581.3383%7,042.6789,039.89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1,119.39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8,162.06

(二) 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结项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计目标,并为公司创造了较好的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系公司自2011年起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扩建的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研发实力,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在血液灌流领域的领先竞争优势。“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是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在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基础上,扩建二期研发中心和设立新的医疗设备研究所,增置相关仪器设备,以建设国内外一流的研发基地,巩固公司在血液净化领域的领先地位。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现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的规划与投入,以上项目均已达到预计的研发目标,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目前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63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包括一项美国授权专利);依托公司自主研发团队,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平台,及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南开大学等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省级项目,持续创新研发,并得到国家政府的认可;公司成功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科研实力。产品开发方面,重点研究开发炎症介质、免疫、胆红素、内毒素、降血脂、体外循环动力类器械等系列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种类。

综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均已实现预计目标,公司的自主研发水平及产品质量均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生产基地扩建二期项目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生产基地扩建二期项目”旨在在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通过购置仪器设备、引进血液净化自动化生产线,在健帆科技园内建设国内一流的生产基地,实现公司产能跨越式发

展。2016年到2018年,公司产能持续提升,血液灌流器产品生产量由2016年的120万支提升至2018年的209万支,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2%;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营业收入由2016年的54,364.05万元增长到2018年的101,650.8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6.74%;扣非后净利润由2016年的19,413.31万元增长到2018年的35,224.04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4.70%。

综上,“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生产基地扩建二期项目”均已实现预计目标,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了产能和质量保障。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产生利息收入,且公司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8,162.0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及达到预计目标,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公司整体发展所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生产基地扩建二期项目”、“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均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生产基地扩建二期项目”、“研发中心扩建二期项目”的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综上,中航证券对关于健帆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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