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其未能解除限售的57.5719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使公司总股本减少
57.5719万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79910.9142万股减少至79853.3423万股。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玖佰壹拾万玖仟壹佰肆拾贰元(¥79910.914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玖佰壹拾万玖仟壹佰肆拾贰元(¥79910.914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伍拾叁万叁仟肆佰贰拾叁元(¥79853.3423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伍拾叁万叁仟肆佰贰拾叁元(¥79853.3423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柒亿玖仟玖佰壹拾万玖仟壹佰肆拾贰股(79910.914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柒亿玖仟玖佰壹拾万玖仟壹佰肆拾贰股(79910.9142万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柒亿玖仟捌佰伍拾叁万叁仟肆佰贰拾叁股(79853.342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柒亿玖仟捌佰伍拾叁万叁仟肆佰贰拾叁股(79853.3423万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