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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志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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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7,524,05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73,377.4057,000.00
2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54,496.0050,300.00
合计127,873.40107,3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通过购买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IT设备及配套设施,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园区内,建设一条锂离子动力电池产线,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基于MEB平台的锂离子动力电池,主要技术路线为叠片高镍硅碳体系的方形铝壳动力电池,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相关领域。

2、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1)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国内外受到高度关注,受政府政策大力支持,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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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多个部委陆续出台了《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并大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引领汽车产业转型的效果显著,并具有持续大幅发力的空间。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20.6万辆,连续五年位居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市场,但依然仅占全部汽车销量的4.68%。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达到25%左右,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动动力电池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亦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动力电池占新能源整车生产成本的30%至40%,一直为车企关注的重点。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对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也急剧增加。

(2)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必要手段

近几年,全球及中国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规模急速增长,中国市场增长速度达到了30%以上。目前,中国市场上提供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的企业虽然很多,但规模以上的国内企业还比较少,动力电池产能基数大,但优质产品产能不足,市场缺口较大,是本项目建设的背景之一。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进程加快,市场竞争格局将进一步稳定,头部企业马太效应凸显,动力电池公司需要寻求差异化竞争;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核心竞争产品的研发量产以及与车企的深度合作,填补长尾市场。

模块化电动汽车平台(MEB)由大众汽车集团提出,是一个开放的、可以供合作伙伴共同使用的开放化平台。MEB平台作为主要为纯电动车型打造的生产平台已被广大主流品牌所认可,基于此平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将陆续上市。本项目拟投产的基于MEB平台的高镍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等产品拟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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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续航里程,并且按照进入国际企业供应链的标准进行建设,产品将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动力电池是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的核心之一,未来市场空间广阔,优质的动力电池产品具备长久发展潜力,本项目将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的窗口期,加速产品升级、加强与下游客户深度合作。

3、项目的可行性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要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明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2020年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2020年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两项优惠政策延长两年。2017年2月,为加快提升我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工信部联装[2017]29号)的通知。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达到25%左右。本项目正是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充分考虑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以技术为依托实施投资计划,实现公司整体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2)本项目充分适应市场的需要,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中国未来的新能源战略将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因而,新能源产业将会得到更为重要的位置和相应配套的政策支持。而这其中,动力电池产品在新能源产业中的应用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应用领域也会越来越广泛和深入。预计2020年动力电池产量达到143GWh,市场规模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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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1000亿元,预计未来5年均复合增速将保持在30%以上。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本项目采用三元方形技术路线,拟引入的高镍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续航能力强等优势,是提升新能源乘用车续航里程等性能的主要技术路线之一,将能够充分适应市场的需要,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3)公司具备项目执行的综合能力和条件

① 先进的理念服务于广泛的目标客户群体

公司为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价值导向,坚持面向应用产品的技术创新,深入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坚持创新为主,建立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体系,应用行业先进的设计理念,研发高能量密度、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长寿命的电池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期获得产品在技术上的领先、从而应对市场竞争。

公司目标客户为主流乘用车企业。目前大部分头部汽车厂均已推出纯电动车型,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对动力电池的需求也有着更个性化的要求,为公司切入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创造了机会。日前,公司已与国内数家大型车企进行了前期接洽、产品需求探讨,并将在未来继续通过参与行业论坛、专业展会等多元化的方式提升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行市场开拓。

② 研发中心的建立提供了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建立研发中心,致力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模组及pack系统方面的研发。在研发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正在建设具有领先技术水平的研发实验室、电池研发试验线、电池系统研发试验线和产品测试评价中心,以形成对高端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研发的有力支持。

公司将依托研发中心的支持与技术输入,快速实现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量产制造。

③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得到有力保障

2020年4月3日,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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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并由其作为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的运营主体。合资公司将在现有在建工程的基础上建设完成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及上下游企业所需的厂房、办公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优先租赁给湖南新敏雅,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故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得到有力保障。2020年4月,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拟投资73,377.4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等。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设备购置及安装56,797.4245,000.00
2铺底流动资金16,579.9812,000.00
合计73,377.4057,000.00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实施达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167,409.00万元,年均税前利润24,003.00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税后)约6.25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75%。

6、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期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1个月。

7、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30426-36-03-026255);本项目已取得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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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2.4GWh)建设项目环评的批复》(祁环评[2020]55号)。

(二)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机器设备、配套性能优异的检测设备和质量数据监控系统等,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路1050号厂区内建设一个行业领先的研发实验室、电池研发试验线、电池系统研发试验线和产品测试评价中心。

公司通过本项目打造先进的产品研发及量产技术孵化平台,快速实现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及量产工艺输出。同时,研发中心将持续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并建立本土人才培养机制,进行后续高能量密度电池的研发,为电池的技术迭代打下基础。

2、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1)顺应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提升动力电池技术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

在国内,锂离子电池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隶属新能源和节能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是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产品,高性能锂离子电池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品。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创新发展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标志,而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环节,续航能力、快充能力、使用寿命、安全性、稳定性等关键性能的不断突破和提升,顺应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具备研发能力、掌握先进技术的公司将获得行业发展重大机遇。新能源动力电池板块作为公司大力拓展的业务,亦需进一步加强完善研发中心的建设,以满足潜在客户需求。

(2)打造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基于市场用户需求的新能源动力电池研发中心

目前,国内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内部竞争越来越激烈,“提升电池能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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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降成本”为当务之急,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技术水平决定了企业能否享受新能源时代带来的红利。随着锂离子动力电池广泛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领域,比能量不高、充电时间长等性能弱点不断凸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受制于现有体系架构以及材料结构影响,现有体系锂离子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难以满足未来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故而新型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迫在眉睫。

公司自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以来,高度重视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及系统的开发。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自动化、共享化”全面升级的趋势之下,公司以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前瞻一代的理念及目标,在NCM523高电压、NCM811+SiC负极锂离子动力电池、固态电池等方面展开研发。

本次募投项目以高镍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切入点,依托自身具有的行业内优秀的研发团队,同时寻求化学体系的改善及物理结构的优化,采用先进的研发设备及工艺,搭建技术平台,建设高效率的、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动力电池研发中心。

3、项目的可行性

(1)完善的研发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制备技术和工艺,以及当前该产业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研发实验室、电池研发试验线、电池系统研发试验线和产品测试评价中心,迅速将前沿技术产业化。

以形成成套产业技术体系和产品系列为目标,公司建立了先进水平的材料理化实验室、电池电性能测试、安全可靠性实验室,为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的质量控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在材料体系设计、产品开发和生产制造核心技术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累计完成专利申请数量达到近百个。

(2)丰富的人才储备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公司研发团队是一支拥有国际化背景的专业团队,核心团队成员行业平均工作年限超过十年,长期深耕锂电池行业,掌握着丰富科研和管理经验,拥有广泛的电池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设计、制造经验,能保证研发项目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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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顺应了国家和市场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快充能力等性能提升的要求,推动了前沿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的一体化发展,有利于加强人才建设,完善研发中心的软硬件设施,与先进的技术水平接轨,最终发展成为行业领先的研发中心。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拟投资54,496.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改造及装修、研发设备投资、IT软硬件系统及铺底流动资金等。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厂房改造及装修、研发设备投资、IT软硬件系统等30,148.3530,148.35
2铺底流动资金24,347.6520,151.65
合计54,496.0050,300.00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等,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动力电池研发能力,完善公司在NCM523高电压、NCM811+SiC负极锂离子动力电池、固态电池等方面的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丰富公司产品线布局,进而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和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

6、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期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苏州凌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建设周期为20个月。

7、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昆开备[2020]134号);本项目已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凌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诺[2020]4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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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和“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技术研发实力,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且随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实现,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优化,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改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也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另一方面,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效益显现需要一定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加速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产业布局,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均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利润水平的增长。

四、结论

经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顺应未来市场需求趋势,投资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运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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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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