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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达志: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衡帕动力发出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同,衡帕动力计划自2021年5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12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截至2021年10月11日,衡帕动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尚未完成增持计划。

二、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及后续增持计划

因受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控制权变更、2021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交易规模、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衡帕动力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拟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迟6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截止时间由2021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除上述调整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会督促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在承诺期限内尽快履行增持承诺。

三、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1、衡帕动力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独立意见

3、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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