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710号《关于核准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76,83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06元。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10,888,134.16元,在扣除发行费和保荐费25,000,000.00元和其他发行费用16,000,0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888,134.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9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连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以及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随后各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使用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剩余资金已不足5000元,将全部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用于零星开支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结余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剩余资金已不足5000元,将全部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用于零星开支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备注 |
公司 |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 | 8111501012700260192 | 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 698439952 | 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 127902268110308 | 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 127902268110507 | 募集资金专户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以及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