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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先进数通”)股份6,955,3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5%)的股东韩燕婴计划在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4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韩燕婴

2. 持股总数:6,955,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股份来源减持 方式周期减持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韩燕婴1,000,0000.4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2021/1/25 至 2021/4/24市场 价格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减持事项相关股东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韩燕婴做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1、股东韩燕婴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承诺

①自先进数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股东韩燕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②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东韩燕婴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股东韩燕婴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①股东韩燕婴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韩燕婴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股东韩燕婴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股东韩燕婴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②除承诺自先进数通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股东韩燕婴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上市时持有的先进数通股票数量的100%。

自先进数通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先进数通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③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如股东韩燕婴确定依法减持先进数通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股东韩燕婴将在减持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股东韩燕婴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相关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如股东韩燕婴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先进数通股份情形的,股东韩燕婴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⑤若股东韩燕婴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意向,则减持先进数通股份所得收益归先进数通所有,股东韩燕婴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先进数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⑥若股东韩燕婴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股东韩燕婴持有的先进数通股份自其

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其他承诺

股东韩燕婴除了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也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韩燕婴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韩燕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韩燕婴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也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韩燕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出具的相应承诺的要求。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韩燕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韩燕婴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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