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2、本次归属股份数量:本次归属股份数量为982,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06,475,498股的0.32%;
3、本次归属人数为:43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982,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06,475,498股的0.32%,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7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0年8月28日,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300.00万股,为授予日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57.00万股,授予价格9.05元/股。
(四)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804,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每10股派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调整为334.10股【257.00×(1+0.3)】;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
获授尚未归属的65,000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43人,授予数量327.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由9.05元/股调整为6.90元/股【(9.05-0.09)/(1+0.3),向上精确到分】,第一个归属期应归属股份总数为982,8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8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2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2021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序号 |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序号
序号 | 归属条件 | 成就情况 |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以上净利润增长率的计算需扣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 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13814.41万元,增长率为94.93%;扣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92.94%。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 |||
4 | 2020年度,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4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均满足归属条件。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确定归属日为2021年9月16日。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5,000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1年9月16日;
2.归属数量:982,800股;
3.归属人数:43人;
4.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第一期归属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43人) | 3,276,000 | 982,800 | 30% |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2020年度转增股本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 上市流通日:2021年9月16日;
2. 上市流通数量:982,800股。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9月5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0013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 2021年8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 43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82,800.00元。43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6,781,32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股本)982,800.00元,资本公积 5,798,520.00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307,458,298.00元,实收股本为307,458,298.00元。
本次归属的新增股份将于 2021年9月16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655,387 | 18.81% | 0 | 57,655,387 | 18.75%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8,820,111 | 81.19% | 982,800 | 249,802,911 | 81.25% |
三、股份总数 | 306,475,498 | 100.00% | 982,800 | 307,458,298 | 100.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归属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