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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皓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皓华)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建议,积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出席了公司2019年度召开的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88003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 4 月 1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2018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等十一个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2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7 月 1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拟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1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9 月 1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转让资产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续聘 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翻阅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文件,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审计人员就2019年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就2019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重点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及结果的汇报;就2019年年度收入确认政策、内部控制制度、存货结构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予以肯定,对公司内控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翻阅了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文件,对《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查阅,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对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同时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的组织架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应加强优化治理结构,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ihc305@sina.com

2019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皓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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