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辛博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黄慧馨
黄 涛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