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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陈旭初、俞金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一致行动人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智投资”)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旭初先生、财务总监俞金球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集智投资持有公司5,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2%,集智投资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3,9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89%;陈旭初先生持有公司595,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陈旭初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2,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958%;俞金球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俞金球女士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7,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79%。

集智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通过集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员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外)因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集智投资持有公司5,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集智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比例按比例计算的持有集智股份股票数量(股)任职情况拟减持数量(股)
楼荣伟4,232,34884.65%4,232,348董事长、总经理0
余振平39,7060.79%39,706监事9,927
其他26位自然人(不含董事、监事、高管)727,94614.56%727,946--363,963

集智投资本次拟减持的部分公司股份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持有的份额,本次集智投资减持所获收益将按监事余振平及其他26位自然人(不含董事、监事、高管)各自穿透后的减持数量所有。

2、股东名称:陈旭初、俞金球

股东名称职务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旭初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95,7351.24%
俞金球财务总监189,4710.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集智投资

1、减持原因:部分员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外)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集智投资373,9000.7789%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陈旭初、俞金球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数量、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旭初142,0000.2958%
俞金球47,0000.0979%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集智投资相关承诺:

1、公司股东集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集智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减持条件

在锁定期内,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在该期间存在除权除息事项,则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意向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即减持额度)不超过集智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含楼荣伟通过集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50%,锁定期满后第一年的剩余减持额度不累计到第二年。

(3)减持价格

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无论以何种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在该期间存在除权除息事项,则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4)信息披露

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工作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5)违反承诺的强制措施

集智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减持意向,如有违反,将公开道歉,且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集智投资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集智投资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集智投资将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自愿承担违反承诺减持的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不因集智投资各股东在公司所任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3、担任公司监事余振平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余振平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股东陈旭初和俞金球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十二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旭初和俞金球还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集智投资、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3、陈旭初先生、俞金球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集智投资是公司为稳定核心员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设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楼荣伟先生。集智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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