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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383 号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至8月5日期间,你公司股价四次涨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公司主要生产金刚线和金刚石砂轮,客户分布于光伏、蓝宝石、磁性材料、集成电路等行业。7月23日,公司在本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称“公司在半导体精密金刚石工具方面的发展和投入决心很大,因此半导体行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必然是有益的”。请说明2019年度、2020年一季度公司在集成电路行业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该业务毛利率情况,并结合集成电路行业业务在手订单金额、预计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集成电路行业业务对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就此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 请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 请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4. 请结合公司股价、市盈率、市净率及同行业公司股价情况等,对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5. 请说明公司最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

以及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8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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