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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视信: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1-001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顾纪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顾纪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1,9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06%);顾纪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从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74%)。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顾纪明计划自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不超过2,036,1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81%;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顾纪明披露的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成交均价(元)成交数量(股)减持比例
顾纪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3日集中竞价10.631,597,1000.7986%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3日集中竞价13.00384,0000.1920%
合计————11.091,981,1000.9906%

(二)本次减持计划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顾纪明无限售条件股份2,036,1071.0181%1,974,7820.9874%
有限售条件股份7,844,1203.9221%5,924,3452.9622%
合计9,880,2274.9402%7,899,1273.9496%

注: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顾纪明上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顾纪明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纪明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顾纪明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顾纪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顾纪明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纪明持有公司股份7,899,1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数量:顾纪明计划减持不超过1,97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74%。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情况

股东顾纪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顾纪明承诺:一、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二、在相关承诺涉及期间内,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作出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东同时承诺:若本人违背本人所做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另承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顾纪明承诺:(一)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二)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三)本人/本企业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3、关于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公司若未能依法切实履行赔偿义务的,则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代为履行赔偿义务;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亦未能依法切实履行赔偿义务的,则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停止向该等人员发放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顾纪明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顾纪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顾纪明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股东顾纪明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顾纪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顾纪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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