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0-050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福年广场B4栋108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李萌迪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648,14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180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该12人持有及代理了12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39,221,5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273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3,426,62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0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第1-8、10项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第9、11、12项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9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李萌迪、李朋辉、王秀琴、康玉路、胡晶华、岳峰、王军平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按照规定,其所持的股份合计38,447,500股不计入该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92,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骆霄律师、李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