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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4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19-05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3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历史沿革: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1986年复办。2000年6月成立了上

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1月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1月,立信加入BDO国际联盟。2010年12月,整体改制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名单》、A股公司补充审计业务及首次发行证券的专项复核业务资格;中注协公布的《符合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条件事务所名单》;上海高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资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布的《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19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09年,立信加入全球第五大国际会计网络——BDO国际,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信息

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19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制造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洪勇(项目合伙人)和陈刚,甘声锦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其从业经历如下:

(1)项目合伙人:李洪勇,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一直专注于大中型

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7年,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复核合伙人:甘声锦,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起从事财务审计和管理业务,曾负责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上市重组的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2年,2018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起从事财务工作,201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主要从事并负责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7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5、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2019年9次,2020年1-6月7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核。审议议案后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立信为审计机构以来,其能够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35万元。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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