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Beta Pharma, Inc.仲裁申请事项的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通知,公司股东Beta Pharma, Inc.(以下简称“Beta”)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其与公司于2013年6月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中注册号为3876765注册商标的赠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一) 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Beta Pharma, Inc.
地址:5 Vaughn Drive, Suite 106, Princeton, NJ 08540
唯一股东及董事长:Don Xiaodong Zhang
被申请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355号
法定代表人:丁列明
(二) 仲裁事项及请求
申请人Beta称其2013年6月向公司转让注册号为3876765的注册商标“贝达”(以下简称“3876765注册商标”)的事项构成赠与,因贝达药业严重侵害其合法财产权,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做出以下请求:
1、请求裁决撤销申请人Beta对被申请人贝达药业2013年6月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中3876765注册商标的赠与。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贝达药业立即办理2013年6月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注册号为3876765注册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使所涉商标恢复登记于申请人BETA名下。
3、请求裁决本案与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被申请人贝达药业承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已披露内容请查阅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申请人提起仲裁的《商标转让协议》的基础交易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公司合法持有并使用“3876765注册商标”,Beta的主张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目前,前述仲裁申请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组织律师团队妥善应对,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依照法规及时公告披露。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1、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通知;
2、Beta的仲裁申请书;
3、《商标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