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9日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并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10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10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