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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4号)核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为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五矿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五矿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持续督导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五矿证券承继,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五矿证券指派王佩女士、乔端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华泰联合及王欣欣先生、张志华先生在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月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王佩:法律职业资格,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完成了中钨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五矿股份收购中钨高新财务顾问、深大通恢复上市保荐等项目。王佩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乔端:法律职业资格,获清华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国巴黎政治学院金融与企业战略硕士学位,主持或参与完成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IPO工作,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项目。乔端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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