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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筑博设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69元,共计募集资金567,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1,585,770.44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余额注(万元)
1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装配式建筑与BIM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683.79
3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建设项目6,513.87
4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设项目5,291.97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余额注(万元)
5信息系统建设项目5,277.50
6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22,767.13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募集资金尚不能完全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低风险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于宏刚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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