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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5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104,381,0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23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73,005,040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2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31,376,0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0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8人,代表股份31,335,9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53%。(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2,087,8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35,027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1,452,823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为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

独立董事崔平女士、于庆庆女士、陈伟莉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4,378,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33,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应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1选举张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31,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

表决结果为通过,张彦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选举唐海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419,9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0,2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唐海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419,8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0,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5%。

表决结果为通过,李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4选举姜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420,0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0,3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表决结果为通过,姜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5选举黄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0,3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

表决结果为通过,黄晁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6选举冷佳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3,419,7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

表决结果为通过,冷佳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选举于庆庆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4,368,2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3,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2%。

表决结果为通过,于庆庆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选举陈伟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4,368,3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3,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

表决结果为通过,陈伟莉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3选举崔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4,368,3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323,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表决结果为通过,崔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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