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及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近日,公司收到沈亚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沈亚非先生于2021年9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5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亚非(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沈亚非 | 大宗交易 | 2021.09.06 | 650,000 | 55.00 | 0.2337 |
合计 | — | 650,000 | — | 0.2337 (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0.23) |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沈亚非先生本次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公司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
沈亚非 | 合计持有股份 | 2,759,478 | 0.9921 | 2,109,478 | 0.758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2,370 | 0.2345 | 2,370 | 0.00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07,108 | 0.7576 | 2,107,108 | 0.7576 |
注3: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2021年8月9日的总股本278,143,141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2021年9月3日的总股本278,143,161股为依据计算。
二、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亚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9,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沈亚非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沈亚非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实施已完成。
3、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
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沈亚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2、沈亚非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