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小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内,2021年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提出自己的专业化见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充分核实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101006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5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5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9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查了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对其聘任程序进行了审核,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就日常关联交易、高管任免等重大事项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向公司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询问有关公司运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季小琴

2022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